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的通知》关于《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办法》(教学[教学]根据2024号文件](58号)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考试招生。
第三条 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48;河南省招生代码:6271)
第六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以上学历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历证书的颁发: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大专文凭。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经教育部注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 现有化学工程、矿山安全、智能工程、机电、汽车、建筑、计算机、医学、航空运输、经济管理、艺术、酒店管理等十二个专业群。 58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独立的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成员。 负责制定自主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自考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自考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自主招生计划招生16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40人,旅游管理(餐饮服务)、应用化工技术2个专业,每个专业计划20人。 2024年高职高考未完成招生计划调整为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个别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办公告为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公布。河南省招生管理局、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平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
第五章 注册与考试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2、通过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24年3月19日9:00至21: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网上志愿申请。 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写一份高校申请表,修改申请表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申请为准。 提交截止日期后不得进行提交和更改。 考生使用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者申请。
第十六条 发放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24年4月7日至8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和方法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规定(试行)》(教﹝2016﹞85)组织命题和考试。
(一)高中毕业生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项学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 成绩转换为百分制。 A级为95分; B级为85分。 ; C级为75分; D级为55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 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力和职业倾向。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规范》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化知识和素养。
2、职业技能考试:总分300分。 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三)退役军人候选人
已退役军人的考生免试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退役士兵只能申请单独的专业项目,即旅游管理(餐饮服务)和应用化工技术,其他申请无效。 退役军人仅报考非单独专业项目的,按普通考生报考,按考生类别进行考试录取。
(四)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政策
1、职业技能竞赛成绩:考生在省、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毕业生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加分。 ,奖励积分标准如下:省级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2、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已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加分。 加分标准如下: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加3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要求并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具有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证明。 须亲自申请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由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组审核决定是否给予加分指向申请人。
符合多项加分的考生,按最高分加分,加分不可累加,计入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成绩。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0日;
考试地点: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第六章 入场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三十禁止”招生禁令和“十严禁”招生规定,严格执行十项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落实阳光招生坚持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入场规则
(一)单独考试的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类别、报考人数和考试总成绩划定。 控制线以上考生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即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的“专业优先”方式。 入场。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总分排序; 如果文化知识总分仍然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根据不同类别的申请情况,经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整招生计划。
3、学校录取的二年制专业与三年制专业的考生不得相互调整,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得相互调整。
(二)拔尖人才引进规则。
符合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按照考生类别和报考专业优先录取,并占用该类别录取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发〔2013〕3号)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录取免试院校,考生可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获得的专业资格相关,学校可免试录取相同或相近专业。
1.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省教育行政部门诞生。
2、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确认考生获奖资格后报名表由原籍学校于3月26日前寄出平顶山工业学院,并将相关材料(考生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安全送达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备案。 报名通过后,即可享受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 加分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加分政策执行。河南省点》(豫交交[2021]116号)。
(一)烈士子女,总分增加20分。
(二)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单位授予以上荣誉称号的,总成绩加分20分。
(三)个体户退役军人,总分增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户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和“有华侨家属、港澳台同胞、其家属”,总分将增加5分。
满足多项奖励积分的考生,按照最高的奖励积分进行奖励,不得累积。
符合上述加分要求并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4月10日前亲自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一条 学校自主考试录取的考生或者拔尖人才考生,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出录取通知书。 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考。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不受外语限制。 学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件的,我校将实行“不予录取”; 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平顶山工业学院,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罚。 将采取严厉措施,直至并包括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除智能采煤技术、通风技术、安全管理专业外,我校不招收女学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遵循“严格程序、强化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 确保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等公开。 学校招生督导电话:。
第八章 收费标准、奖补政策和福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29号)执行。 456)。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
一、学费标准
文科专业3700元/学年,理工科专业4200元/学年,医学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学年,动画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3年,两年。 专业专业8000元/生·学年。
学校部分专业学费规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元/生·年、电气自动化技术4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4800元/生·年、护理55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暂定为:1000元/生·年(4人间)、900元/生·年(6人间)。 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突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在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分数排名均位于前10%的学生。 公示后,不会有异议。 ,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生活和课外活动各方面积极健康、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均在学年以内的学生。排名前25%的人,品格和学习成绩都很好。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每人每年获得5000元补助。
3、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学校审核无异议后,每年给予每位学生4000元、3300元、2600元的补助。
4、综合学业奖学金和学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公示的情况,分别给予2000元、600元、400元、200元奖励。 学术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学期奖学金每学期审核一次,每年审核两次。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实习等,可获得每生每月240元的财政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校后可向原籍地或校园申请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 每名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八条 待遇
通过高职招考、免试拔尖人才的考生,享受与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学校颁发的文凭。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新生注册及资格审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新生个人纸质档案须转交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审查。 通过者将获得学生身份。 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在报名、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不得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对于社会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