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要求
各学科门类考生均符合硕士学位录取要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行”)。 我校遵循第一区A类考生复试成绩要求。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
“退役军人”专项硕士招生项目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20分; 单科26分(满分100分)、50分(满分150分)、100分(满分300分)。
(2) 复验率
复试采取平衡形式临沂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年,平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学生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学生人数组织复试)。 具体复试比例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本范围内自主确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 经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在学院公布的复试招生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学院具体复试名单按照国家线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注册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不符合规定的,不再进行复审。
1、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①准考证; ② 身份证; ③ 登记齐全的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还应当颁发应届毕业生证书。 届时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即可毕业,并需提供相应成绩等材料。
(2)往届学生:历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准考证;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如果因提前毕业而无法在线验证,则必须提供教育部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该类考生需提供:①准考证;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登记表》 ⑤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候选人:①《入伍批准函》; ②《退出现役证明》; ③入伍前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2、各学院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复试计划,使用“人脸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申请数据库”、“学籍及学历数据库” ”、“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核实,严防复试“代考”。 组织将对考生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验证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过程中,“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3、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审查员和复审工作组负责人存档。 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录取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之日起3年内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军人符合申请条件后,3年内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总成绩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含转学)“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军队退役人员取得二等功以上成绩,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3、参加“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项目的人员已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上。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临沂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年,初试总成绩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网校头条,报考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上加15分。
4、网上报名阶段申请加分或住宿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奖励积分不累积。 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积分条件的考生将获得最高项目的积分。 我校严格规范和执行硕士学位招生考试初始总成绩加分政策。 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或者另行设置标准。
(五)复审形式和内容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各招生学院统筹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面试方式采用统一标准,每位考生的考试难度和分数评价。 相关复试命题及印制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照字[2020]8号)的要求进行。 复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和同等学术能力附加考试三部分。
1、笔试:笔试是学校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 测试时间一般为1-3小时,评分为100分。 60分及格者不予录取。 其中,旅游管理专业领域规定科目内容占80分,思想政治理论内容占20分。 复试笔试题在使用前属于保密材料。 试题投入使用后,各学院应指定专人按照保密要求保管。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超过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践(实验)能力,对专业发展趋势的了解以及创新精神和能力; 它还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认真考核候选人的实际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守法律等)。 外语听说考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交流能力和对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 综合评价考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和培养潜力。
3.同等学术能力的附加测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所申请学科领域相关且与初试和复试科目不同的本科课程。 附加考试将采取笔试的形式。 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其中60分通过考试。 不及格者将不被录取。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为1-3小时。 各学院负责组织增补考试科目的试题准备、考试组织和阅卷。 两门附加考试科目必须单独订购,不能合并为一门。 命题应符合专业目录的规定,有适当的难度和重量。 附加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整个复查过程必须录音、录像。 视听材料须由专业复试组组长、学院复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名并盖章,然后保存在学校保密室备查。 评分记录和考生答卷必须交研究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
(六)复审具体安排
根据教育部招生复试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2024年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均实行现场复试。
1.复试时间
首选复试时间:2024年3月下旬。
志愿者调整复试时间:2024年4月上旬。
各学科(领域)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内容等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和临沂大学研究生处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发布各学院网站。
2. 复试费用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 根据鲁发改[2020]616号规定,每名学生按180元收费。
(七)复试总分确定
1、复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2. 所有复试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3、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体检结果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的附加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一附加考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复试不及格。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本次材料审查由各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考核意见等完成(人事档案审查或政治审查必须在录取通知书下达前完成)。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最终考核结果按及格或不及格计算。 复试考生须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附件1),并经所在党团组织审核并盖章。单位(无学习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核并盖章)。 以及《临沂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并按照学院复试要求按时提交招生学校。
(九)体检
1、新生入学后安排统一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校学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实施细则》(教部教[2010]2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意见》(教发[2003]3号),对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的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取消。
4、调整
(一)基本要求
转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转学要求。
1. 考生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均需“双通过”,即:考生成绩须符合拟报考专业全国2024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申请并纪律调往我校。 要求。
2、转学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转学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转学考生的首选专业原则上与拟转入专业相同,或者初试科目与转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学术要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3、全国统一命题数学1、2、3和英语1、2可以正向调整,但不能反向调整。 例如,英语专业可以转为英语第二专业,但反之则不行。
4、“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符合“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申报条件;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复试成绩线。
5、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插班考生,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提交转学申请的顺序等非学术标准不应简单地用作选拔依据。 确保选拔优质转学生参加我校复试。 具体转学要求请参阅各学院转学实施细则。
6、第一志愿申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须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初试成绩符合规定。转专业和转专业的要求。 在转入地区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互转,但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
七、调整措施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
(二)调整程序
转学的考生必须及时在转学服务系统中填写转学信息。 我校调整系统的开闭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学院审核转学资格后,将在转学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 转学的考生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系统中完成相关调整操作。 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考生一一联系确认。 转学考生应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信息。 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 入场
(一)总分计算方法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
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1、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2、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总分排名法
各专业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于接受转学生的专业,转学生和第一志愿学生将分别排序。 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优先录取,转学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三)如何确定拟录取名单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领域)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专业2024年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供审查。
2、学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学校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① 复试不合格者; ② 同等学历补充考试未通过的; ③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④ 体检不合格者; ⑤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证书的应届考生; ⑥ 因违反国家、省及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取消入学资格的; ⑦ 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违反纪律、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弄虚作假的。
(五)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发出录取通知书后,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等方式一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 限期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的,学校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从参加同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补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招生工作。 各招生学校、导师及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对考生、学校、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招生公平、公正。并打开。 学校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复试招生检查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投诉举报,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失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信息披露制度。
各招生院校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和调整实施细则、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分数线)。初试各科目等)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专业名称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考生名单公布时说明相关情况。 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存档备查,并明确责任人。
学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名单公示期间不得修改。 名单发生变更的,必须对变更部分作出说明,并将变更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 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并设立专门的咨询热线,确保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
(三)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交实名签名的书面材料,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者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实名投诉或者举报。复审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 如果调查情况属实,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责成各学院按程序组织审核,并向考生公布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