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大学招生考试,且仍在暂停期间的。
(3)上年度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允许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为:护理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扶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三种类型。学校招生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后另行公布。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八条 2023年专升本考试由学院组织制定,考试大纲以学院官网为准,网址为:
第九条 考试科目
第十条 考试考核办法分为普通考生和免试考生。
1、普通类考生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免试生须参加考核,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免试生中荣获军队三等功以上者,免于参加考核。
第六章 入场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监督、分类实施”的机制组织开展。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有关规定招生录取。其中,免试学生录取工作在普通招生考试前完成。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普通本科生。
第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录取比例的10个百分点,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2023年6月初将录取资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经审核无异议后,学院将录取名单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6月30日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学院报送的录取名单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根据核实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学院对办妥最终录取手续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学籍与学位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网校头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学生由专科升为本科的学习期限为二年,其学业成绩和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官网,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根据《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证书上注明“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专业专升本阶段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时间填写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官网,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华南理工大学官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