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2021年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知
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多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咸政办函〔2019〕7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湖北艾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规范,湖北艾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将面向湖北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稳健医疗等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中药调剂员等多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考试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等多个职业(工种)。
二、认定考试职业等级
三、认定考试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1日。
四、认定考试报名方式
1、集体报名(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报名),请下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名册》(附件2),提供能证明自己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学历证书、企业推荐函、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中某些项,1寸登记照、身份证正反面(非42开头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电子档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16333168@qq.com。
2、个人报名,请下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供能证明自己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学历证明、企业推荐函、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中某些项,1寸登记照、身份证正反面(非42开头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电子档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16333168@qq.com。
五、认定考试报名条件
自愿到咸宁市参加考试的湖北省内工作、生活的考生满足如下相关条件可报考: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三级/高级工)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12年以上。
(2)企业技能骨干,参与企业技改项目并取得贡献和成绩的企业特别推荐者。
(3)具备报考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在报考相关工种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级及以上名次。
(5)具有报考相关工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其他达到同等能力要求的特殊情况。
2、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12年以上。
(2)企业技能骨干,参与企业技改项目并取得贡献和成绩的企业特别推荐者。
(3)具备报考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在报考相关工种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级及以上名次。
(5)具有报考相关工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其他达到同等能力要求的特殊情况。
3、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12年以上。
(2)企业技能骨干,参与企业技改项目并取得贡献和成绩的企业特别推荐者。
(3)具备报考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在报考相关工种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级及以上名次。
(5)具有报考相关工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其他达到同等能力要求的特殊情况。
六、认定费用及缴费方式
1、五级报名费200元,四级报名费260元,三级报名费320元,二级报名费380元;
2、在报名成功后接收回复电子邮件,按提示缴费。
七、认定考试时间及场所
1、考试时间:11月26、27、28日
上午场9:00-13:00(理论9:00-10:30、技能11:00-13:00),下午场14:00-18:00(理论14:00-15:30、技能16:00-18: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职教园路口创业孵化城、咸宁市实训中心。
八、防疫须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工作,降低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感染风险,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咸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艾鲸教育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考生防疫相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时告知近15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出行记录,并提供详细路径。若有中、高风险地区出行记录,能提供近48小时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及抗体(IgG、IgM)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评,不能提供者沟通调整报考时间。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录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所有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时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未接种、接种1针、完成接种)。
3、考生报名后,需做好自我防护。请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注意个人卫生,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评,避免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
4、考评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排队入场时保持1米间距,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经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要服从考点、考场防疫工作安排,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进入考场时要做好手部消毒。考评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评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在应急考场进行考评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后7天内,考生若出现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告知我单位。
8、温馨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的精神,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18062703395
胡老师18071019159
张老师15377549949
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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