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违反刑事法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此外,在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职本融合培养项目)中,经转学考核合格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本专免试录取范围。学生如报名本专免试录取,须放弃职本融合培养项目转学资格,并报高职院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受职本融合培养项目升本待遇,如造成遗留问题,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附件1:重庆三峡大学2024年免试本科生专科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积分政策
应聘人员服役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原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相当于“四有”优秀士兵)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网校头条,面试成绩加5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应聘人员,只计算最高分,不累计。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成绩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面试,优先录取。
5. 评估
(一)考试方式:免试考生免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以面试形式组织对相关专业适应性或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试,具体实施由各二级招生学院负责。
(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学习计划及所申请专业学习背景等。总分:100分。
(3)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军事荣誉成绩。
(四)考试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招生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免试考生按退役大学生和技能竞赛免试考生分类预录取,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满为止。
(2)若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在校期间平均成绩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退学为由撤回申请。
(4)免试技能竞赛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单项计划未完成时,该计划用于毕业年份录取普通考生。
(5)考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拟录取结果,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布后无异议的,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备案。选拔学校收到备案的录取名单后,按要求填写录取通知书,集中寄送生源学校,生源学校再送达学生本人。
七、学生学籍管理
(一)2024年9月,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部门完成2024年专科升本科生入学注册工作,学校在录取时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未按时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入学。
(2)经市教委批准通过“专升本”项目录取的学生,可进入2022年本科班学习,其学业成绩管理与录取年级相同。
(三)专科升本科毕业的学生不得转校、转专业。其日常管理及毕业待遇与择优录取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同性质、同类别学生相同。学生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发给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照教育部教发[2002]15号文件的规定,在学历证书上加注“在我校××专业专科开始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的,发给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八、附则
(1)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咨询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本招生规定由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