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长江大学教务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总体要求和《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长大函[2015]29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选题范围
1.202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以深化“本科教学项目”和品牌发展战略为重点,项目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建设、专业综合改革、专业动态管理与调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改革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建设、教学手段方法改革创新、教育教学评估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内容。
2.申请项目应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针对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明确而具体的研究目的,正确的研究方向,具体的研究内容,有体现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示范性的研究计划。预期成果应具有特色,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学校鼓励申请跨学科、跨专业,甚至跨校区的综合性教学研究项目。
3.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级别及资金
1.今年的教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今年教学研究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为“重点项目”1-2万元/项,“一般项目”5000-6000元/项。与已获批“本科教学项目”项目相同的教学研究项目只能申请省级项目。项目获批后,资助项目科研经费从专项建设资金中支付,不再额外拨付资金。
三、申报及申请表填制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教学科研项目。
2.有教学研究项目但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次教学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项目申请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所在单位审核。
3.预期成果应具体、可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研究周期为2至3年。
四、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教学科研项目申请表》,报送所在学院(系)等单位长江大学教务处,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2.各单位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网校头条,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整理归纳,报教务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5%,每项申报项目以5人为限。各单位申报项目数见附件2。
3.有意申请的老师请于7月5日前将《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摘要表发送至邮箱。
4.各单位汇总材料后,于7月9日前将《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3房间)。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5. 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不再单独进行,从申报的校级教学项目中遴选推荐最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