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没有二级科目 。在建工程核算时,不需要设置明细科目。按资产要素进项分类,在建工程可以分成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等。
在建工程是一个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的支出。在建工程一般分为两个二级科目,分别是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其中,待摊支出包括生产工人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费、技术转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等。
在建工程科目设置注意事项包括:
1. 准确划分在建工程的成本及收益对象,正确进行会计处理。
2. 严格遵守在建工程成本的开支范围,不得随意挪用或挤占。
3. 及时转销已停工的工程和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避免混淆。
4. 正确确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并按照规定办理竣工结算的清理结算。
过滤掉二级科目可能会对会计处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谨慎。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的会计法规和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