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完善高中学校工作的报告
入学考试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招生考试和2016年中考改革(试行)》(县市交机[2015]10号),关于2016年全市中考(以下简称中考)的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 报名及志愿服务
为加强统一管理、规范操作,2016年我市高中招生考试继续使用“湖北省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一)注册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应当到其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户口在外省的子女在我市初中就读并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享受同等待遇作为本市户籍考生进行报名、考试、录取。户籍在本市、在外省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咸宁市中考分数查询,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可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他省份颁发的初中成绩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审核后。注册(市立学校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未在全国学籍网络中拥有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在温泉参加市中考的,须具有温泉市学籍一年以上。
普通高中和“3+2”、“五年一贯制”招收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只能入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报名数据与全国学籍网一致。学籍数据由基础教育部提供。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覆盖试卷报名数据。加盖印章后网校头条,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报各县(市、区)基础教育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教育招生考试局拍照、发放准考证并组织文化考试。
(二)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收集,报名信息与全国学籍网信息一致。要及时组织考生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
(三)实行网上评分。
所有文化考试课程均实行网上评分。各地学校要组织开展相应的考前指导和答题适应性训练咸宁市中考分数查询,继续实行统一考笔,确保试卷清晰规范。
(四)实行网上申请表。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根据各批次成绩和合格线,在指定时间、地点一次性完成网上志愿申请。网上申请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填写申请表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各地、初中学校要教育考生注意填写申请表,防止篡改,强制考生填写某所学校的申请表,并认真组织培训和演练,防止漏报、误报,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录取。
2. 科目设置及时间安排
中考实行“两考合一、一考多用”毕业和升学。全市统一答题、作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评分。
(一)考试科目
1、2016年中考文化课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理化、思想品德、历史,共7个科目,5篇试卷,全部为闭卷考试。
2、文化课各科目的分数设置及考试时间为:语文13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英语120分(听力4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物理、化学总分13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思想道德历史总分100分(思想道德50分,历史50分),考试时间80分钟。
3、2016年体育学科考试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0分,考试成绩20分)按50%折扣计算; 2017年体育中考将于2017年4月举行,考试方式和项目由体育艺术系确定。该程序已提交批准并实施。地理、生物、地方课程二年级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按成绩计算(A级折算为10分,B级折算为8分,C级折算为6分,等级折算为6分) D折算为4分),实验操作测试为20分,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负责计算,5月中旬前完成;文化课考试的内容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 2016年八年级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地方课)按先师教办函[2015]4号文件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16年中考将于6月20日至21日举行。
考试成绩由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考试成绩。审核工作在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市教育局督察室对审查过程进行监督并确认结果。
(3) 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
(一)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市级示范高中、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其他高中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核发。全部计划总数不得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总数,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比例为6:4)。各高中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