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教[2023]2号)和《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通知》(教部发[2024]1号)等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有关院校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以下统称招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组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组。 每个复检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审专家组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具有行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校将协调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队伍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跨部门参与研究生复试全过程的督导。
2、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校须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保荐生人数(含强基计划下转学生) )和网上实际录取情况根据考生情况,计算专业复试分数线,单元复试分数线可上调或维持。
各招生院校上调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核心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军人项目复试分数线保持不变。 其他照顾政策的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并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 调整优秀考生时,必须执行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
3、调整
网络考生不足的招生院校,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兰州大学年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整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整要求。各专业由单位确定,并结合网上考生的实际情况。 。
四、复审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于测试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精神、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 它是硕士学位招生的必要组成部分。 招生院校应当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对拟定的复试办法进行充分评估。 原则上以现场复审为主,确需进行网上远程复审的,必须严格审批。
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应于4月20日之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招生规模分批进行复试。 原则上第一批复试的考生为第一批。 同一学科内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和标准应当一致。 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校另行通知,并提前通知考生。
(一)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复试。 复试前,招生院校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件识别)和“四比对”(申请数据库、学籍学历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加强考生特别是申请特殊项目、申请加分等的身份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注册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和考生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若招生学院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查,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
招生学院将对享受加分和低分线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奖励积分不累积。 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积分条件的考生将获得最高项目的积分。 专项计划和关爱政策(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关爱政策、大学生军人计划、单项考试)不累计。
(2)复验材料
凡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转学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我校“复试考生成绩材料提交系统”(网址:),按照规定提交个人成绩相关材料。根据系统提示。 同时,应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入学时查验毕业证书)和提交材料时的《诚信复审承诺书》。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2、“大学生士兵计划”候选人还须提供《入伍批准函》和《现役退役证明》。
3、有正式用人单位的在职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接受岗位培训。
4、享受少数民族关怀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交目标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接受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少数民族本科考生毕业的,须有少数民族自治区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对考生进行定向培养的证明; 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少数民族人员的候选人,必须由候选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
5、列入“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推荐学校驻地预备役军官选拔训练办公室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6、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所申请专业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的具体学历要求的书面证明。
7、享受关爱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帮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大学生入伍退出现役” 学生服完服役期并通过“选拔高校毕业生下乡工作”等项目考核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员工以及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兰州市“四区”工作的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兰州市“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其研究潜力的材料,如考生的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硕士学位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3) 复验率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距复试。 除在线学生不足外,缺口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情况确定。
(四)复试形式及程序
1.招生院校应在单位公章上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分数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提前网站。 考生可按要求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并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应当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对进行专项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住宿政策的考生,应注明相关情况。
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核、核实考生身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与考生一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的完整性。 - 考试过程。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并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名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由招生学校在复试前收取。
3、招生学院将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确保整个复试过程可追溯。
4、复试专家组秘书复试时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招生复试记录表》。 复试记录每人一份,由招生学校妥善保存。
5.完善人才分类选拔机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同一层次上属于不同类型。 招生院校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 复试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学科特点和学校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笔试、面试、实验、实操等多种方式。 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的考生,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及学术创新潜力; 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的考生,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和职业发展潜力。 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以往学术学习情况、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结束后,复审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评分记录和考生答案必须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
如果确实需要远程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并以面试为主。 网络面试的面试人员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 网上面试采用随机提问、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力、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和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
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必须保证复试笔试内容规范、题数充足、难度适中。 能够体现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并保证科学、规范、安全。 要具备一定的试题综合分析能力,适当延长对考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的考察。 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确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核实考生身份,防止代考。 对于通过网络远程参加笔试复试的考生,学院必须要求考生提前调整摄像角度,确保考生周围环境能够被监控,保证其能够单独答题,并防止在解答过程中出现网上查询或向他人寻求帮助等欺诈行为。 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封存,以保证评分客观、公正。
6、复试时考生的外语听说考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复试办法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在复试期间还须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 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 附加考试方式由学院确定。 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 要有资格。 考生的附加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由招生学院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律(非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是否参加附加考试,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
9、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应届毕业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兰州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复试期间是否参加补考按照《以《关于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的公告》为准。
十、复试期间,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守纪律等。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受到严重停学处罚,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五)复试分数的计算
每个成就均使用百分比系统进行评分(或转换为百分比系统)。 复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复试实施细则确定的各分数权重折算成百分制。 60分以上为合格。
5. 入场
(一)总分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
总分=初试百分制总分×X+复试成绩×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 原则上X占50%-60%。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按照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一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参加复试和录取。 招生名额如有剩余,可对考生进行调整。 招生名额未满的,可重新选拔下一批复试考生入学。 特殊项目(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独立排序。
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兰州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不予录取。
补充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录取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类别的确定
1.拟参加独立考试的考生,按回原工作单位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少数民族骨干项目和享受少数民族关怀政策的考生,将被录取为研究生,到地区或单位进行定向培养。
3、其他拟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定向)硕士生或保留录取资格的硕士生。
4.考生申请时的申请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 注册时必须仔细确定申请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学院录取结果公布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各招生院校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提供考生信息争取少数民族关怀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接纳。 请注意考生、大学生兵项目考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变更。 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必须说明变更情况,并另行公告。 招生学院宣布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和招生办公室。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未公布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后可在招生学校网站或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参加定向培养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及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拔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将于学期开始后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
(五)体检
新生报到入学时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试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招生院校可以采用“转函”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信件提交的候选人实绩材料须加盖候选人个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计划于6月中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6. 提交入学材料
4月20日前,各招生学院须向考生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书面材料:《拟录取考生概要》、《同意书》、评分记录等。
(2)数据库:考生复试录取信息数据库(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
《兰州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体检表》由学院妥善留存,并按照规定归档学校的工作要求。
七、信息披露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招生学校须提前在学校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或公示硕士学位招生全流程及各环节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披露程序规范,发布内容及时。 并做好披露信息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各招生院校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咨询、投诉渠道(包括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并按照《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兰州大学学报》(校研字[2009]61号)接受考生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八、其他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则、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规定,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落实复试考试材料的安全保密。 按照考场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成员”“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平、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和录取结果。 招生院校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选拔辅导员的作用,明确招生辅导员在复试选拔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复试。
(二)参加复审的人员应当由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公平公正的专家组成。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考核规则和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相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责任,坚决不防止工作人员自行行动、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坚决防止复试题出错、漏卷。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在复试招生过程中,如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本次招生公平公正的利益,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且不得参与复试的各个环节。重新考试他们的学科专业。
(三)严格遵守考试作风和考试纪律。 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取消。 记录在《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中。 报名前,如发现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 复试期间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罚。
(四)提供务实细致的服务。 所有招生学院均应加强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护理,并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保证,例如政策宣传和解释,咨询回应等。有残疾,并迅速帮助候选人遇到困难,从而解决了他们的问题。
(5)我们的学校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重新检查辅导,并且禁止学校内的所有单位或个人组织或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重新审视活动。 在这里,我想提醒所有候选人更加保持警惕,并能够识别和判断一些社交学校运营的机构或非法网站,并且不相信所谓的非法诺言,例如“一对一的专业辅导“,“保证接纳”,“保证入学”等。利用这一机会有效地保护您自己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