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计划
2021年,盘山县高级中学面向全国36所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12名,全额财政补贴。
具体招聘岗位: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3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履行人民教师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所申请的职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授课科目一致;
5、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6、具有与所申请职位相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合格(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三科成绩)申请该职位,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满);
7、招聘院校范围:36所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及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本科阶段须来自36所师范院校(见附件1);
8、户籍无限制;
9、学历和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2016年省属院校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10、民办教育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否则无法申请。 如有争议,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受过党纪或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有尚未侦查或者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历次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机关查出考试作弊行为并处于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内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
(五)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六)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
全国部分师范院校网站将发布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并同时进行考试。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盘山县教育局安全人力资源股(盘山县太平街道经霞路36号盘山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报到时间:7月3日至9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前往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打印一份。 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
1. 方式:笔试
2、时间:7月13日9:00-10:00。 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到盘山县高级中学参加资格考试。
3、考试科目:与应聘职位对应的高中学科知识。 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未通过者,不符合面试资格,不计入招聘分数。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为7月13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10分钟无学生讲座和5分钟自由提问。 80分为合格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未通过者不具备入学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盘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一一审核。 经审核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报名信息填写不正确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果申请人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以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无论申请人在哪里被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资格。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3、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到盘山县教育局安全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查。 审核时间:7月18日下午2:00-5:00。 逾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4、提供材料:(现场审核后退回原件英语作文,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1)登记证明(申请人事代理的,可持有人事代理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
(四)录取及公告
将根据面试成绩选择候选人。 录取后,将在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校园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者,予以取消。 聘任教师8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校内公开招聘的教师到校后,学校将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五)体检、政审和档案审查
1、体检在盘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学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政治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审查拟录取考生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3、应聘者须在面试后一周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缺少注册证明、教师资格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登记表等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因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面试后不再补缺。
五、纪律与监督
校内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盘山县高级中学盘山县高级中学,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
六、其他说明
1、7天内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持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且考试当天体温高于37.3℃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 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未尽事宜由盘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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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6所师范院校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3.《盘山县高级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4、《2021年盘山县校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