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2017年,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转型发展现状和赶超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规则建设条例以部门联动为基础,不断完善公共载体,拓宽公共渠道,积极推动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信息公开,着力保障教师、学生、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是优化内部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有效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和监督检查办公室的监督管理作用,初步形成党的协调监督党委领导、行政领导、纪检监察、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统筹推进,全面构建和落实“一章八制度”。 加快学校理事会建设,自觉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校园民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和监督,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补充、更新已公开的信息。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实际。
(二)加强任务管理,进一步拓展新媒体渠道
一要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宣传教育工作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部省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营造文化育人环境,现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2017年文明宣传思想工作》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学院(部)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制度》思想政治理论课》、《2017年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关于开展“奋力赶上、超越迎接党”的通知》、《关于开展十九大主题宣传文化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等制度对精神文明和宣传思想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 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 以学校门户网站群、学校报刊杂志等传统公共渠道为主要框架,切实加强和优化各职能部门、学院门户网站建设西安航空学院教学管理,同时与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打造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 三是通过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推动信息公开。 学校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英语作文,用信息公开深化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用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形成关系。三者之间相互促进。 ,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基础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6年至2017年,学校及时总结以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进行“回头看”,不断强化基础管理,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根据实际工作进展调整完善网站栏目,整理信息公开项目,方便浏览者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领导部门信息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各类学校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预介入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的把控、审查和咨询作用。
2、主动披露信息
(一)基本信息披露
1.学校基本信息通过官方主页向社会公开。 学校概况、学校规模、现任学校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组织架构、专业设置、教师人数等学校基本信息定期更新,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性别。 2016年至2017年,学校主页共发布新闻、公告、视频等信息452条; 新闻联播各类新闻共954篇; 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党务、行政、财务、人事等重点信息52条。 工会网站发布报道、公告、下载信息等37条,陕西省教育工会网站发布关于西安航空大学的新闻报道13条。 新媒体建设方面,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消息203条,关注人数23198人; 新浪微博共发布微博1200条,粉丝6622人。
2、制定下发党委文件45件、行政文件108件,召开党委会议19次、校长办公会议13次,并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每月定期编制发行《教学督导简报》、《就业简报》、《教学简报》、《学校情况通报》、《应用高等教育研究》等内部信息刊物,《2016年习' 《航空学院系统汇编》编撰出版。 学校党委的行政文件、公示公告、表彰通知、内部期刊材料等均通过OA办公系统按权限级别向全校发布。 学校的信息公开类别、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公开指引、信息公开清单、受理和监督机构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 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透明度显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师生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
3、学校信息通过西安航空大学主页、西安航空大学新闻网、OA办公系统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 学校广播、新闻视频等; 会议纪要、学校信息等。报告、教职工学习手册、学生手册等书面材料; 学校宣传栏; 教师代表大会、学校年度工作会议、暑期中层干部工作会议、重大活动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等均通过学校文件发布和公布。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招生细则、各批次录取结果等信息。 通过各级招生考试官网、微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招生考试程序、方式、录取流程,进一步打造升级版“阳光招生考试”。
1、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2016年招生规定、招生工作流程及要求。 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简章等官方渠道,了解2017年学校的招生类别、招生原则、招生程序等招生考试将予以公布。 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进行一一审核,按照“成绩第一、其次志向”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如果提交的成绩相同,则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跟踪,录取结果由领导逐级审核确认,并由纪委副书记签字并公证。 考生可凭个人唯一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和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2.咨询申诉渠道:通过阳光高考在线回复、学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微信平台后台回复、QQ操作号在线咨询、“小燕机器人”在线自动回复、电话咨询、校内访客接待等其他渠道。 6月至7月中旬,参加省内外大型现场志愿者咨询会23次。 招生期间,网上平台共回复考生及家长咨询4万余条,解答电话咨询1万余条,接待来校参观8000余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负责释疑,设立信访、举报热线等申诉渠道,公开纪委监察室、招生就业部门领导办公室电话,受理考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并接受来电、来访。
3、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规定,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截至目前,学校相关部门尚未收到有关2017年招生的重大信息。 省招生管理委员会也没有对有关西安航空学院违规行为的投诉做出回应。
4、录取新生审核结果:经对2017级新生身体状况和录取资格进行审核,发现所有新生身体状况基本符合专业要求,不存在冒名入学现象。
5、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告:学校仅认可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加分政策。 省内外2017级新生考试不加分。
6.公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录取结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机制; 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考试专刊》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招生考试工作综合评价按照国家考试标准组织实施。 设置标准考场,试卷密封保密,阅卷全封闭。 安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为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学校采用第三方机构开发的在线实时专业申请系统。 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可以实时看到专业申请的变化。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社会监督热线,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询问。
(三)财务、资产、收费信息披露
2016年至2017年,学校财务处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2017〕58号)和《关于批复2016年度院系决算,做好院系工作》按照《关于公开决算及“三公账”经费的通知》(陕教﹝2017﹞291)精神,2016年西安航空大学院系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2017年度院系预算,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院系预决算改革,健全院系预算决算制度。预算和决算的信息质量。
学校2017-2018学年招标机构遴选工作已完成,共有3家招标机构入围。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和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专家论证了20余个重大项目,有效提高了学校资金使用和资产配置效率; 一年内,学校共组织各类采购项目招标92个,其中政府采购项目81个,招标信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校内采购项目11个,招标信息在学校门户公告栏公示。 按照校友会网站公布的校友捐赠实施细则,严格管理和使用校友捐赠财产。
(四)人员、师资信息公开
学校以人事处网站和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为主要框架,搭建信息公示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的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为教职员工提供服务指南和资料下载,提高各项工作的便捷性和便捷性。 透明度。
1、师资情况及结构:现有专任教师658人,其中高级职称160余人。 聘请院士2名,著名专家学者30余名; 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师德标兵3人,省级优秀青年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人。
2、人员招聘:制定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发布了《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应届博士毕业生相关政策和待遇》、《招聘各类人才》等招聘信息和政策。省内、省外》薪资公布并及时发布招聘结果; 2016-2017学年招聘签约人员95人,其中博士67人; 编制出版《教师入职培训手册(2016年版)》,结合网上平台发布各类信息,为新入职教师全面了解学校情况、了解学校情况提供良好载体。服务程序。
3、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期间,按照学校《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资格信息进行审核。 、评审结果等各参与者信息将及时公开。 评定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14人。
4、师德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2016年度先进教师和2017年度陕西省教书育人标兵、省优秀工作者(劳动模范)等任务的评选依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程序。 公开了选择条件和方法。 公布最终推荐人选西安航空学院教学管理,并根据公布结果向上级部门报告。
5、学术报告和讲座:遵循资源共享的原则,及时发布名师、专家、教授、学者的学术报告和讲座信息,公开进行讲座和报告。
6.优化管理职能:对教职员工和单位进行年终考核,并公开结果。 调整人事网站栏目,设立“政策法规”、“服务指引”、“下载中心”等栏目,增加人事调动、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信息公开各种文档系统。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制定颁布学校《教学质量管控费用分配暂行办法》《教学科研活动指导意见》等,加强理论研究,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督导工作规定和教学活动计划; 打造多学科、全日制、兼职、校内外校园结合具有丰富管理和教学经验的督导团队,聘请教学督导专家9名,副高级以上职称8名,其中教授1名西安交通大学; 对各二级学院(系)的教学工作实行量化评价和考核。 以评价分数作为分配教学质量管控费用的依据; 制定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优秀评选为手段,鼓励教师和二级学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注重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环节,制定学校《本科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建立教学监控评价信息网络平台,定期编印教学督导简报,发布教学督导简报网站,并采用“一事一物”反馈方式等,形成信息传递的闭环系统。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通过学生事务处(部)网站和学校官方文件公开。 一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精准要求,先后审议《学籍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修课程管理办法》。 修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纪律处分解除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定规章制度,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是印发《学生手册》,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户籍子女精准资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等。规章制度、大学生入伍预审、学生奖惩、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 学生还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互动; 三是利用互联网及时公布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和管理情况。 发布学生作品评价与表彰、“文明宿舍”及优秀公寓管理员评价、优秀毕业生评选等信息。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风建设,紧紧围绕学校整体转型发展。 信息公开依托教务处网站、科技处网站及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并执行; 强化本科毕业设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科毕业设计程序。 按照要求,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业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毕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有效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制定了《西安航空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并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向全校公开。
(八)学位及学科信息公开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其中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工、理、管、文四大学科门类。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办法》修订《学士学位授予规则》等,重新明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条件和奖励过程; 按照省学位办要求,组织专家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6个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2017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顺利举行,2167名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 “测控技术与仪器”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机械电子工程”、“飞机制造工程”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培养项目。
(九)基础设施信息公开
一是在陕西采购招标网、学院主页、基建厅网站发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告及招标信息9条; 二是完成西安航空大学阎良校区工程中心工程建设、监理及招标工作。 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蓝田二路9号西安航空学院,总建筑面积14261.53平方米,为地上3层框架结构实验楼,地上1层钢结构培训厂房。 它正在建设中。
(十)对外交流合作信息披露
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 经教育部批准与德国北黑森应用科技大学合作。 合作办学项目为机械电子工程双学士学位。 外事信息公开依托国际合作交流网站;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2016-2017年,学校顺利获批国家外国专家局“航空工业高性能材料制备技术培训”项目; 批准西部项目访问学者2名; 并派出2个代表团赴德国北黑森州应用技术大学,做好首批赴德学生的各项工作协调工作; 派出1名教师参加“德国航空职业学校学者暑期学术交流项目”。
3. 根据要求披露和不披露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信息的,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 受理公开申请的部门是学校党政办公室,监察部门是学校监察室。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设有“网上公开申请”栏目,明确根据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意见箱未收到公众相关申请,学校也未收到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的申请。
学校依法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教学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信息披露意见
学校主页设置的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学校信箱以及“西安航空学院纪检监察审计网”网站上的信访举报、纪检信箱向社会公众和教师提供以及学校学生多渠道反映问题。 进一步完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制度,通过教师代表会议、座谈会、网络和纸质问卷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