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
感谢您对新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郑市教育工作,经过全市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均衡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 我市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县”、“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等荣誉、“河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等称号。 因此,在我市城乡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享受同样的优质教育资源,无需为孩子择校。 根据义务教育分区原则,现将新郑市今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安排好您孩子的入学事宜。
1.学习资格
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已注册小学的学龄儿童除外; 初一新生必须是符合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城镇小学毕业,符合城镇初中就读条件的,无需办理转学手续。 不符合城市初中就读条件的,必须返回其注册学校入学或者就读教育局指定的学校; 乡镇小学毕业生必须符合就读城市初中的条件。 就读城市初中的,须到居住地中心学校申领《新郑市城市中小学招生表》。
学生在城市中小学就读,必须坚持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符合城市学校入学要求、在父母居住或工作地就读的原则。 严禁不符合条件或在托幼部门寄宿的学生到城市学校就读。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已达到学额、班额上限的中小学和班级,不再允许接收转学生”。
二、学习类别及条件
(一)学习类别
1、新郑户籍;
(1)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
(2)新郑户籍+实体经营
(三)户口在新郑市的拆迁户子女
(四)新郑户籍的其他自购房屋、自建房屋等
2、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3、非新郑户籍+新郑市居住证的自购商品住房(其他自购住房);
4、非新郑注册经营主体+新郑市居住证;
5、非新郑户籍农民工+新郑市社保+新郑市居住证;
6、非新郑户籍农民工+新郑市居住证。
招生过程中,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机[2023]137号)文件要求,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照学位状态和类别顺序。 招生。 如果前一类学生已完成招生计划,后一类学生将被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父母所在单位服务区域内初中、小学就读的,可就读该单位服务区域内的初中、小学。父母的流动单位; 如果没有在父母外出务工单位服务区域内的初中或小学学历,原则上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入读具有学历的学校。
(二)必要条件
如果您有新郑市户籍或在新郑市合法居住(房屋有房产证或房产证),则新郑市户籍或合法居住地将作为入学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将作为录取最近学区的依据。
非新郑户籍的外国人,因入学、升学等原因在新郑经商、工作的,必须以父母在新郑市地区的居住证作为入境的基本条件,但居住证上登记的地址不包括在内。作为录取分级的依据。
1、新郑户籍
(1)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的,需提供以下信息:
必要信息:
① 同一家庭中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家长页、学生页的复印件)。 如果父母双方不住在同一家庭,且房产登记在非居民父母名下新郑教育信息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②房产证或房产证(老居民还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 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房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税务发票。 未交付的房产和不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支持信息:
证明学生与其父母或合法认可的监护人共同居住的相关文件(近三个月水、电、煤气费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2)若您在新郑市有户籍,且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网校哪个好,则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必要信息:
①同一户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 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家庭,且营业执照登记在非同住父母名下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②家长姓名为学校服务辖区范围内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有实体店)、六个月以上的完税凭证及发票收据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登记信息登记表(由税务部门盖章提供);
③商铺房产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租赁房产需提供业主房产证)。 目前经营状况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上。
支持信息:
学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需有房管中心的租赁记录材料)、近六年的水电费正规发票月; 如果水费或电费是手写收据,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煤气费、物业费等至少其中一项的正式发票。
注:符合上述条件、经营地和居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在职学校具有学位的,优先考虑城镇经营户类别录取; 如果经营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的服务范围内,则经营地为当地服务区内学校有空位的,可以报读经营地服务区内的学校区域。
(三)新郑市拆迁户子女须提供以下信息:
① 被拆迁户在城市地区安置的,应当在安置房辖区内的学校就读; 城市被拆迁无安置房而设置临时过渡房的家庭,应当在临时过渡房管辖范围内的学校就读。 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必要信息:
1)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2)办事处提供的安置情况证明(是否已安置);
3)同一家庭中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家长页、学生页)。 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家庭,且拆迁协议中的信息为非同住者姓名,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或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支持信息:
学生与家长或合法认可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文件(近六个月水电费正规发票;水电费单据若为近六个月手写收据、煤气费、物业费等)还必须提供至少其中一份的正式发票)。
② 城镇被拆迁户因无安置房而在市区确实租房的,需提供以下信息:
必要信息:
1)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应在拆迁安置期限1个月内)、租赁房屋所有人的房产证明;
2)办事处提供的安置情况证明(是否已安置);
3)同一家庭中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家长页、学生页)。 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家庭,且拆迁协议中的信息是不住在该家庭的父母的姓名,则还需要结婚证。 或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支持信息:
学生与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共同居住在出租房屋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房屋管理中心的租房登记材料,以及近六个月的水电费正规发票;如果水电费为手写收据,需提供近六个月内燃气费、物业费等至少其中一项的正式发票);
注:原住房在市区且无安置房和临时过渡房的被拆迁户原则上应在原居住范围内就学; 新郑乡被拆迁户原房屋不在市区的,应当在原户籍所在地范围内就学。 。
(四)新郑市户籍自行购买、建造房屋等的,须提供以下信息:
必要信息:
①如果是集体财产或者无房产权的自有住房,不办理房产证的,宅基地使用证或者主房产证、施工许可证、缴款凭证、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出示地址、户主等有效信息。 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能显示所购房产的门牌号、单元号、门牌号等材料的材料;
③提供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属于您的财产,并加盖居委会印章、证明人签字新郑教育信息网,并在居委会公示的;
④ 同一家庭中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 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家庭,且房产登记在不住在该家庭的父母名下,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学生出生证明。
支持信息:
学生与家长或合法认可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文件(近六个月水电费正规发票;水电费单据若为近六个月手写收据、煤气费、物业费等)还必须提供至少其中一张的正式发票);
2.介绍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病故军人子女、子女因公殉职的公安英雄、伤残公安民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高中教师子女、本校教师子女)
必要信息:
(一)父母至少一人同住的户口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
(二)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优待证明(如:现役军人需提供现役团级以上政治部颁发的军官证、现役证,或人事部统一发函,军队高层次人才需根据《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的通知》提供证明;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招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教团[2022]24号)提供配套材料)。
支持信息:
学生与家长或合法认可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水电费正规发票;水电费是否为近三个月手写收据、煤气费、物业费等)还必须提供至少其中一份的正式发票)。
注:符合特殊照顾条件的儿童,可优先就近居住或工作地点的公立初中、小学就读。 如有特殊情况,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班级名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优先就近入读公立初中或小学。
3、非新郑户籍自购商品住房(其他自购住房)+新郑市居住证
必要信息:
(1)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双方在新郑市地区居住证原件(至少须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
(二)父母一方以上同住的户口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 如果父母双方不住在同一家庭,且房产登记在非居民父母名下,则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证明;
(3)房产证或房产证(老居民还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 未交付的房产以及不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未开具房产证的,须提供房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税务发票; 属于集体财产或者无房产权的自有住房且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者房产总量证明、建筑许可证、缴款收据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能够清楚显示地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购房合同等; 提供门牌号、单元号、门牌号等能够证明所购房产的材料; 提供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证明该房产归业主所有的证明,须加盖居委会印章,由证明人签字,并在居委会公示;
支持信息:
学生与家长或合法认可监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文件(近六个月水电费正规发票;水电费单据若为近六个月手写收据、煤气费、物业费等)还必须提供至少其中一张的正式发票);
4.非新郑户籍经营主体+新郑市居住证
必要信息:
(1)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双方在新郑市地区居住证原件(至少须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
(二)同一户内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 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且营业执照上登记为非户口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出生证明;
(三)家长姓名为学校服务辖区范围内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有实体店)、最近六个月及以上纳税凭证及发票收据记录、学校出具的备案信息登记表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盖章);
(4)商业店铺的房产证明(自有房产的,房屋业主的房产证明,如果是出租的),目前经营状况一般在6个月以上;
支持信息:
学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需有房管中心的租赁记录材料)、近六年的水电费正规发票月; 如果水费或电费是手写收据,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煤气费、物业费等至少其中一项的正式发票。
注:符合上述条件、经营地和居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在职学校具有学位的,优先考虑城镇经营户类别录取; 如果经营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的服务范围内,则经营地为当地服务区内学校有空位的,可以报读经营地服务区内的学校区域。
5、非新郑户籍农民工+新郑市社保+新郑市居住证
必要信息: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双方在新郑市地区居住证原件(至少需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
(二)同一家庭中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需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
(3)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①劳动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如果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并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并在本单位工资分配簿上加盖六个月以上;
②社会保险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及学生家长在新郑市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父母一方近六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还需开具完税证明);
支持信息:
学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现居住的房屋必须与流动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学校服务区域内。 需提供房管中心的租赁登记材料,以及业主的产权证明、近六个月的水电费正规发票。 ; 如果水费单或电费单是手写收据,还必须提供过去六个月内至少一项煤气费、物业费等的正式发票。
注: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并在父母外出务工单位服务区域内的初中或小学就读,则可以就读父母外出务工单位服务区域内的初中或小学。您父母的流动单位; 因特殊原因,父母外出务工单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所学校的。 范围,如果划区对应的两个地址的学校有学位,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相应学校的招生; 家长工作单位和住宅服务区域内的初中或小学没有学历的,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就近就读其他小学和寄宿初中学校。
6、非新郑户籍农民工+新郑市居住证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双方在新郑市地区居住证原件(至少需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
(二)同一家庭中至少一名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需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
(3)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①劳动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如果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并加盖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工资分配簿;
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父母一方近六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支持信息:
父母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房管中心租房登记材料、业主房产证、近六个月水电费正规发票; 如果水费单或电费单是手写收据,则需要提供过去六个月的额外文件。 煤气费、物业费等至少其中一项的正式发票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此类学生,经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入读学历学校。
三、招生程序
(一)城市学校
制定并发布招生意见——政策宣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安排入学、申请学籍
(二)乡镇学校
制定并发布招生意见——政策公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户口登记——文件审查——中心学校审查——文件审查——安排入学并申请学籍
4. 时机
(一)初中七年级招生时间表
1、7月3日至7月9日,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2、7月10日至7月14日,审核各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3、7月15日至8月7日,各学校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并做好网上报名准备;
4、8月8日,家长模拟网上报名;
5、8月9日6:00至8月10日24:00,七年级新生家长可在线注册,提交学生注册信息、个人资料照片等。
6、8月11日至8月13日,学校组织人员在报名平台上初步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有序安排报名;
7、8月14日家长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8、8月15日,未能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再次报名;
9、8月16日,家长预约学校现场审核;
10、8月16日至8月18日,到有关部门审核房产证、房产证等文件;
11、8月18日,初中注册状况审核;
12、8月19日至8月20日,经审核确认后,学校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
13、8月21日,各初中学校汇总上报招生情况。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安排
1、7月3日至7月9日,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2、7月10日至7月14日,审核各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3、7月15日至8月10日,各学校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并做好网上报名准备;
4、8月11日,家长模拟网上报名;
5、8月12日6:00至8月13日24:00,一年级学生家长可在线注册,提交学生注册信息、个人资料照片等。
6、8月14日至8月16日,学校组织人员在报名平台上初步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有序安排报名;
7、8月17日家长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8、8月18日,若网上报名失败,家长可再次报名;
9、8月19日,家长预约学校现场审核;
10、8月19日至8月21日,到有关部门审核房产证、房产证等文件;
11、8月21日,小学注册情况审核;
12、8月22日至8月23日,经审核确认后,学校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
13、8月24日,各小学汇总汇报招生情况。
5.提醒
1、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希望你们能够积极践行诚信要求,提供真实的文件和材料,为孩子做好榜样,积极促进社会公正、平等、文明、和谐。 教育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证书材料进行审核。 对弄虚作假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由教育局将学生安排到指定学校。
2、各中小学是招生工作的组织单位,没有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 社会上各种组织和个人安排入场、收取入场费用,都是诈骗行为。 请家长们不要被骗了。 如果您受骗,请立即报警!
新郑市局直属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招生服务热线:
沅陵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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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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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中学招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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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燕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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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悬挂学校(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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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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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尚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坎根学校(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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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中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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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学校(中学)的招生服务热线隶属于东中国师范大学:
实验小学入学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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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小学录取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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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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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小学录取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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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小学注册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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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实验小学招生服务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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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小学入学服务电话号码:
小学入学服务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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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录取服务电话:
坎根学校(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小学录取服务电话:
洪福学校(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Qimei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小学注册服务电话号码:
宗尚小学入学服务电话号码:
中国南城第一小学入学服务热线:,,,,,,,,
Jinyi实验小学录取服务电话:
()学校(小学)的招生服务电话号码隶属于东中国师范大学:
中央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Lihe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真主党镇中央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陀螺楼中央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Town 招生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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