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未满5年的。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 国家和省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概况表(普通高中专项)》。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收集
1、时间:2023年9月23日8时至2023年9月25日18时。
2.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登记本人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已注册账号,请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简介”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系统将即时显示该岗位应聘人数)。一经选定,将在该岗位范围内进行任职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综合面试,结果仅在该岗位范围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
4. 填写报名信息时,申请人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基本信息一致,学历信息须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上的信息一致。申请人在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在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本批高层次人才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确认
1.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制作成多页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上传材料须清晰、可读,资格审核将以上传材料为准。
(一)个人简历;
(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
(三)学生证;
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尚未出具,须提供加盖学校印章的证明,材料中须注明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就读专业);
⑸尚未签署的就业协议(如尚未出具或网络签署,须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并在材料中注明签署情况);
⑹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⑺研究生学习成绩单(须有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
⑻相应级别、所教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所教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⑼ 在校期间各学期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过的论文等业绩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交的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同时上传中英文版本。
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2、招聘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核,对审核不合格者,将于9月27日12:00前电话通知。
3.综合能力素质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测评(根据提供的材料)英语作文网,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分析测评结果,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数3倍的,按符合条件的人数进入综合面试),招聘单位负责在9月28日12点前通知是否进入综合面试。
进入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如在面试前3天明确放弃面试机会,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
(四)资格审查及综合面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时间为10月9日13:30,初审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大学城文园路1号),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拔申请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报名表》及报名时上传至网络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昆山教育局网站,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初赛时间及地点为10月10日,初赛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专业素质与能力,以及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与特点。综合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综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五)签订合同
面试后当场签订合同,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需求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名单。
(六)体检及调查
1、签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招聘对综合面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考政审有关要求执行。
3.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补录,主管部门可同意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或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完成招聘程序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补录。
(七)招生与就业
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用人选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在办理招聘手续前,应及时将个人档案转至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招聘条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任职满3年(含试用期),初次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未满的,取消录用资格,需自行就业。
四、纪律与监察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查实,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程序的,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察的规定予以处理。为便于公众和社会监督昆山教育局网站,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
支持热线:
江苏省昆山中学——叶老师0512-
昆山市振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
昆山市陆嘉高级中学——唐老师0512-
昆山市白鹿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
昆山市巴城市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
昆山市华侨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
昆山市蓬朗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
昆山市教育局——0512-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普通高中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