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举行。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校开课至2024年1月7日,并完成考试课程考核。
1.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公共基础课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专业课2024年1月15日至19日。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老师。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6:30;晚上考试时间为18:30-20:30。考试课程、体育课、实验课、艺术课考试由各学生自行安排。全院通识课考试在第16周内完成,考试形式由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自行确定。
2.全校师生系统查看时间:全校师生可于2024年1月2日17:00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期末考试安排。
3.考试地点:期末考试在标准考场进行,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安排在2号楼、4号楼、6号楼、8A号楼,师范学院专业课安排在2号楼、6号楼一层。
2. 考前要求
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重考与期末考试有冲突的学生,应办理缓考手续,在下学期初参加补考。
考试前,教师不得给学生划定范围、圈定重点,不得进行针对性的考前辅导丽水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不得暗示、泄露考题。
3. 论文要求
1、明确考核要求,提高出题质量。已建立试卷库的专业考试课程,试卷从试卷库中抽取;未建立试卷库的专业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应按照《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A、B卷。未实行教考分离的试卷,任课教师应自行电脑打印并校对无误,以及《试卷打印审批表》、《课程考核内容与方法合理性审核表》(本科、高职课程按原要求执行)及A、B卷空白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于考试前15天送交打印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打印中心的,应自行承担责任。要把期末考试放在第一位,明确考试各环节的要求。
2、正确把握出题范围和内容。出题必须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课程教学目标,突出对学生“夯实基础、结合实际、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要求;考查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和基本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出题应有一定的难度,以区别学生学习的掌握程度。学生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评分标准应科学制定。整个教学课时少于60分钟的考试课程,教务处将另行通知,请监考老师、巡考人员做好记录。
4.做好试卷发放工作,确保考试准时开始
公共课上午8点、下午1点30分开始,学院负责在教学楼7B一楼大厅发放试卷。公共课监考老师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教学楼7B一楼大厅领取试卷并签字。专业课监考老师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学院教务处3102领取试卷并签字。监考老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监考,请至少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务处提交附件2《师范学院教师监考调整申请表》,方可调整。同一考场必须有两名监考老师同时到场领取试卷并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做好安排,安排考生座位,检查考生证件,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丽水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填妥后放入试卷袋内。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风考纪
1、各部门落实考风纪律教育责任制,考前营造浓厚考试氛围,结合学校印发的《丽水学院考场规则》、《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各部门组织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加强考风纪律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考试作弊歪风。
2、各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丽水学院课程定期成绩评定实施办法》、《丽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及专用考场、作弊考生处理办法。加强监考工作是一项教学任务,监考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树立“无证考生,监考负责”“监考不是为了发现作弊,而是为了防止作弊”的考试管理理念,促进形成良好的考风。
3、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要认真宣读丽水学院考试规则,向学生讲解作弊的严重后果,同时要向考生声明“如有他人代考,请立即离开,本院不追究责任,否则按严重作弊处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考试中不允许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反者按作弊处理。”
4、如有考生违反考试规定、作弊,监考老师必须认真填写《丽水学院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5. 考试结束后,答题纸按座位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丽水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监考老师清点答题纸确认无误后,如有试卷或答题纸被学生拿走,监考老师负责收回,由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清点并收回试卷。
6.认真审查分析,规范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中“试卷阅卷与评分”的要求进行阅卷、评分和复核,做好试卷的质量分析、检查和评审工作。
2、原则上所有课程考试全部集中评分,同一份试卷连续评分。所有试卷均采用红色标记,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计分(不得扣分)。总成绩必须有详细的构成说明,常规成绩的评定按照《丽水学院常规课程成绩评定实施办法》执行。每门常规成绩的评定必须有评定标准和依据,并全部材料报送备案。考试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整数计分;考试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一般采用五级制,也可采用两级制。
3. 每门课程的成绩应按学校要求由任课教师通过学业管理系统录入(缓考、缺课、作弊、取消资格、请假等情况必须准确填写在备注栏)。教师录入成绩时必须认真仔细,避免出现错误。如有错误,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并追究教师的责任。
全体教师须于2024年1月24日24: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认真归档各类课程考试资料。所有考试相关资料应于2024年1月24日前报学院归档。通识教育课程报教务处归档,公共基础课报开设该课程的学院(系)归档,其他课程报学生所在学院归档。提交试卷时,应认真清点所提交的材料网校头条,认真填写《丽水学院试卷交接表》,材料提交齐全、符合要求后,计算教学工作量。
根据专业认证整改要求,本科每门课程需完成2名学生完整成绩评定过程资料扫描PDF文档(学期初至学期末所有过程资料,包括评分标准+常规成绩作文...+期末成绩作文等),电子版由院系主任收集保存,用于专业认证整改。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各院系专业认证所需材料清单》
七、需提交材料清单:请见附件1《2023-2024-1期末考试及期末考试需提交材料清单》
8.组织试卷审查和抽查
各院系考试结束后成立试卷评审小组,对所有试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进行总结分析,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任课老师进行整改。评审总结及整改情况将上报学院教务处。学校成立试卷抽查小组,对所有试卷材料进行抽查。
9.关注补考流程,加强补考管理
1. 学生不及格的课程将由其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也可以通过学业管理系统查询成绩。所有学生课程的补考将在下学期开始安排。公共课程补考时间为2024年3月2日,专业课程补考时间为3月3日。
2、重视补考流程,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的要求,规范补考管理,补考过程的材料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请各部门、各老师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按要求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完成。
附录:
附件1-2023-2024-1期末考试及期末提交材料清单.zip
附件2.师范学院监考老师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3.各院系专业认证所需材料清单.zip
学术事务部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