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
2、集合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6日上午7:20分,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体检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12名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3.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进行体检。女生需憋尿。
3、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4、考生集合后,乘车前往体检医院湘潭县教育局网,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湘潭县教育局网,遵守相关规定。考生父母、亲属、朋友不得陪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6、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体检标准不合格者,应当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体检标准不合格者,应当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30。申请人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当天复检、当场复检、非当天或当场复检各限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网校头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不得隐瞒病史、弄虚作假,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等基本信息。如不按规定接受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8.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不得向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询问体检结果。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单独行动,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必须经工作人员批准并在其监督下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经工作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
9、考生请携带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为准。体检完成后医院会安排工作人员收取费用,发票由医院开具。
附件1:湘潭县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体检人选名单.xlsx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doc
湘潭县教育局湘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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