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办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特长生对应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所报学校招生计划和考试项目录取;考生报名分数与专业分数相同的,按中考成绩录取。
(1)体育
田径项目:省示范高中初中入学考试成绩须达到438分,其他高中须达到365分,专业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专项成绩须不低于50分(满分100分),择优录取。其中:专项成绩100分以上者,初中入学考试成绩可降低100分;专项成绩90分以上者,初中入学考试成绩可降低50分。非田径项目:初中入学考试成绩须达到365分阳泉中考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专项成绩须不低于50分(满分100分)阳泉中考分数线,择优录取。
(2)艺术
省级示范性高中中考成绩达到511分,其他高中中考成绩达到438分,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可择优录取。
2.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按分校计划在各自学校招收非英语专业学生,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在学校统一录取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但未被录取的小语种考生,可分别考入太原外国语凤凰双语中学、太原市同心外国语中学。
3.普通高中录取不分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3分。录取方式为分段录取,即从730分起,每5分作为一个分数段,按照各分数段的偏好顺序报送档案;如报考偏好与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理科、综合文科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4.航天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分数线;报考金山中学初中部航天实验班的考生,第一志愿应填报该校高中部航天实验班,成绩达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即可考入航天实验班。
5、太原市第十二中学人工智能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分数线。
6.定向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所录取学校普通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且不低于483分;报考定向招生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所录取学校普通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按普通招生录取。
按照各初中分配的定向生源、考生申报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市六区初中分配的定向生源未完成时网校头条,市六区已申请定向生源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申报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二次录取;三县一市初中分配的定向生源未完成时,县(市)已申请定向生源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申报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二次录取。第二次录取后,未完成的定向生源转入普通招生计划。
古交一中、清徐县清徐中学、清徐县徐国中学若完成定向生源限额与学校统招分数线(含二次定向生源分数线)差距在50分以内,可进一步下调定向生源录取率,上限为90%,剩余10%的定向生源限额可转入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