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1、2024年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年龄规定是什么?
答:2024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2018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为2018年2月28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辖区招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统一城乡适龄儿童入学年龄。
2. 我的孩子已到入学年龄,但由于健康原因,需推迟一年入学。我该怎么办?
答:孩子已达到入学年龄,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可以由孩子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3. 我想了解我的孩子就读于当地哪些公立小学和初中,应该去哪里咨询?
答: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划分本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自治区、银川市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家长可关注网上公布的各县(市)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安排,电话咨询或登录银川市中小学招生转学服务平台查询。
4.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对户籍时间有何要求?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落户时间要求为入学前一年12月31日前。以2024年为例,落户时间要求为2023年12月31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户时间要求为入学前。
5、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是怎样的?如何报名?
答:公立小学一般采用报到注册方式招生,公立初中一般采用报到注册或直升注册方式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立学校同时招生银川教育招生考试网,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应按规定时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招生转学服务平台,按照辖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选择辖区相应报名入口报名。
6、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银川上学吗?
答:银川市实行“两个优先、两个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外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部入学。外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银川初中毕业后,可报名参加当地的中考。
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
答: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要”,当所在县(区)招生不够时,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但不得招收银川市以外的学生。
8.如果我报考了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并被录取,但是我不想再读了,我可以放弃而选择其他学校吗?
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入学,放弃入学的初中生将不能享受中考“限额入学”政策。
9. 如果我报考私立义务教育学校但没有被录取,我还能回到当地的公立学校吗?
答:已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计算机随机分配但未被录取的,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学额情况安排其到所辖区域公立学校就读;所辖区域公立学校学额不足时,按照就近分配的原则予以调整。
10、2024年银川中考科目和分数线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4年银川市中考总成绩为77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各20分)各12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品德与法治70分,历史3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选择一门科目计入中考总分,另一门科目采用ABCDE评分体系呈现),体育与健康70分(含过程性考核20分、统考50分),信息技术15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25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诚信与修养教育3分、平时学习成绩5分、表现与特长测评10分)。 音乐、美术、书法及综合练习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的评分制度呈现,不计入总分。
11.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答:自治区属下公立高中(含大学附设高中)、银川市及市辖区公立高中在银川市三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属下公立高中在县(市)范围内招生。民办高中招生范围与地方公立高中相同。生源不足的银川教育招生考试网,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在市辖三区范围内适当统筹调整,但不得在银川市外招生。
12.公立普通高中招生与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公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自主招生和统招两种录取方式。其中,自主招生由各高中负责;统招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分为“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两个录取批次。2024年仍严格执行优质公立普通高中招生名额60%分配给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从2025年秋季入学开始,逐年提高“指标到校”比例。
13. 学生如何通过独立招生进入公立高中?如何申请?
答: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分为自主招生一类(招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科目突出的学生)、自主招生二类(招收艺术、体育等特殊才能的学生)和自主招生三类(招收高中毕业后有意向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自愿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可按照银川市中小学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的各高中自主招生计划要求,在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上报名入学。
14.特殊教育学生如何进入普通高中学习?
答: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三区文艺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及专业考试。九年级拟参加银川市体育艺术类特长考试的学生须同时报考体育艺术类特长考试。报名截止后不再组织补报名;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招收三区外学生的学校,可在体育艺术类特长考试前组织三区外考生现场报名。同时请您关注后续特长生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15.银川三区中考“指标到校”政策享受条件是什么?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答:考生须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转移截止时间为中考报名前),且在初中就读满两年并实际学习满两年,方可享受“定额入学”政策(当年放弃民办初中入学资格的学生除外)。凡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中考“定额入学”资格。享受“定额入学”资格的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考生,可降低分数区间参加录取。其中,户籍在农村初中所在市辖区乡(镇)或村,且户籍、学籍满两年的,可按银川市三区民办普通高中入学最低控制线参加“定额入学”录取。
考生根据成绩和志愿在线填写入学意愿,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个志愿,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成绩相同,则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成绩再次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进行比较)。
未填报“指标到校”计划的学校剩余学额将分配至“择优录取”批次录取。已在“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所在初中的录取通知书。
16.中考择优录取的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中考网络招生测控中心,各初中设立招生工作室。网络招生开始后,考生按预先安排的入学场次、入学时间段(按预先确定的分数区间确定)分批进入招生工作室填写、提交报考意愿。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意愿和中考成绩(语数、英语总分相同者优先录取,再次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进行比较)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下一轮招生。被录取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初中领取录取通知书。
17、中考插班结束后,部分普通高中仍未满员,下一批招生如何进行?
答:对尚未满员的普通高中,采取集中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招。考生登录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填报征集志愿,银川市中小学生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高中剩余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未被“择优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发布的征集志愿通知,避免错过填报志愿时间。
18.私立普通高中招生与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民办高中实行“全民同招生”原则,招生范围、标准、方式、时间与本地区公立高中一致。公立高中实行“指标到校”招生时,民办高中按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招生,考生须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经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其余40%招生计划由公立高中“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采取集中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招。
19.教育优惠政策的范围如何确定?
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网校头条,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子女、因公殉职人民警察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享受优待的人员,落实教育优惠政策,探索实现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20.中小学入学保障机制有哪些?
答:一是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相关制度。
二要严明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严禁”规定: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举办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者使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举办的各类考试成绩;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选拔学生;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教育捐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试成绩作为入学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中、高中按照中考、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公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考、高考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序、向学校提供其他学校的中考、高考数据。
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学生学籍分离、空招学籍、学籍欺诈等行为,对跨地区违规入学、违规转学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转学手续。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坚决纠正违规招生行为。
三是完善防辍保学机制。完善各县、各校防辍保学方案,建立适龄儿童(含流动儿童)、疑似辍学儿童(含已辍学学生)、失学儿童“三台台账”,认真落实部门联防联保工作机制,严防学生失学失学教育管理。
四是加强招生宣传指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园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
21.如何督导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答: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严不准”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规招生、乱收费行为。2023年,银川市教育局共处理以招生为由骗取家长钱财案件5起。请家长配合监督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