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介
清远市第一中学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清远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级中学,教职工及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二、招生对象
应届211工科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
四、申请资格
1. 申请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清远市第一中学,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开拓进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受过刑事处罚的;有法律规定不能担任教师的其他情形的;参加过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组织或者活动,问题严重的;参加过邪教组织,怙恶不悛的;品行不良或者职业道德差,影响恶劣的。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形式网校头条,分为面谈和试教两部分。
1、面试:面试由人社局、教育局、招生学校组成工作组进行,工作组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立报名点,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
2、试教:试教人员从报考学校的合格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选拔,入选的试教人员在面试后一周内到校试教,试教为一节课,分数采用百分制,试教分数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录用,最后根据试教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报批、聘用。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1. 招聘时间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3日;试教时间:2011年5月19日。
2.招聘地点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试教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七、体格检查与评估
体检考核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组织实施,按拟招聘岗位数和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清远市第一中学,取消录用资格。
8. 补充录音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如放弃录用权利或体检不合格,则在符合本公告所述同一岗位要求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
九、公示与聘任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招聘人选,并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清远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招聘人选名单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清远市教育局、学校将按相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