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概况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整个工作有章可循、扎实推进。2017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披露
1. 公开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凡涉及师生员工和广大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向社会公开。一是学院重大事项和决策的公开,如学院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学院改革规划与计划、学院干部任免、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等。二是师生员工关心的奖学金、奖励荣誉、职务职称晋升、教学学术管理信息等事项的公开,评选范围、对象、评选程序、名额、评选办法、报送人选的确定和评选结果等均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敏感事项的公开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务网,如重大物资招标、经费支出等。
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考工作精神,坚决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生办、上级计划投入部门的招生政策实施公开招生。学院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招生网等主动公开招生办法、招生规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名额、录取最低分数线等招生信息,同时还主动公开招生程序、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院严格按照《会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条例》和《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财务流程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务网,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算信息,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学生的教育费用项目,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对新增、调整、取消的费用项目及时报省物价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范围收费,在门户网站、收费大厅、主要宣传栏公布收费明细。公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学生监督、咨询、投诉。
在制度公开、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及时在学院门户网站、校园网发布或以文件、通知、公告等形式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2017年,学院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含新闻信息)3000余条。
(二)披露方式和渠道
1.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校园网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通过学院官方微博账号,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3.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短信平台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4.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官网、微博、微信等主动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5.通过主流社交媒体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
6.纸质材料: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校报、学生手册等纸质材料,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7.张贴表格、校园广播:通过信息公开工作栏、布告栏、报刊架、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主动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8.各类会议: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会议、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全院教职工会议等均应当主动公开信息。
9.其他方式、方法。
三、信息披露与依请求不披露
2017年,学院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学院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亦未减免费用网校头条,全院师生及社会公众对西安城建职业学院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良好的评价。
四、信息披露审查
学院注重听取校内外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了解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评价反馈。总体来看,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认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比较全面、及时,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并应借鉴其他高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经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