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各单位:
为配合完成诊改初审工作,逐步推动学校“三定”工作的举行,明晰工作职责,理顺管理关系,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工作效率。经请示校领导后决定:各部委、各单位修订建立本部委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任职标准、工作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修订建立工作要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部委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结合上级对学校党建和事业发展考评的要求,结合学校“双高”建设的要求,结合诊改初审工作的布置及7月14日党务大会校领导的要求。
2.修订建立学校各部委的主要工作职责。各部委负责人要认真剖析,理清思路,按照工作实际,逐步修订建立部委工作职责。对于日常工作中有交叉的内容,列举交叉的部委,交叉的详细事项。
3、修订建立职能部委岗位职责,制定岗位任职标准和工作标准。各部委负责人要根据本部委工作职责,指导本部委职员修订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岗位任职标准和工作标准。
4、修订建立的文字叙述要求句子精准、精炼,讲稿挈领,每一条职责清楚、语言简炼、层次分明、突出重点。
二、工作要求
1.部委职责:部委职责相对宏观,由独立的或牵头负责的事务组成,按类整理,通常不少于20条。要写明本部委要肩负的主要职能和责任;留意逻辑层次,按重要程度依次撰写;语言规范精确,简洁概括。
2.岗位职责:要从部委工作职责到岗位逐渐明晰,列举详细焦化作。主要展现为行为和行动,需全面展现部委职责,不能有缺口;尽量避开交叉,明晰插口。
3.任职标准:是指为了保证工作标准(目标)的实现,任职者应当具有的知识、技能和个性等方面的要求。它往往以胜任职位所需的文凭、职称、专业、工作经验、工作技能、能力等加以抒发。
4.工作标准:是每位岗位工作任务所应达到的品质、数量、时限、规范(尺寸)和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内容全面、具体明晰、便于操作和考评检测。要遵守SMART原则,将岗位职责详细化为工作,依照工作制订标准。工作标准描述要结合岗位职责,要详细,操作性强,指标尽或许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晰,要满足绩效考评的需求工作岗位研究的原则,以便信息化技术应用。
三、其他要求
1.各部委要高度注重修订建立本部委职责,岗位职责、任职标准、工作标准工作,依照统一要求及进度工作岗位研究的原则,保保修量地完成任务。
2.各部委在修订建立过程中,应主动协调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如发觉有与其他部委有界定不清或管理不顺的状况,请附上书面说明。
3.编制建立过程中可参考附件或袁洪志撰写的《高等职业高校内部品质保证机制推行与运行实务》第29页至71页。
4.请各部委于7月24日上班前将经部委负责人初审签字、加盖部委私章的定稿交人事处张茜同学,电子稿(名称:部委名称+部委与岗位职责等材料)打包发至。
附件1:学校各部委职责(2018年6月).docx
附件2:管理服务岗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标准.doc
人事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