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采导读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理报告机制推行方法》的通告”,保证安装工程品质和安全生产。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理
报告机制推行方法
01
为强化我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品质安全监管,督促监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理从业人员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理在安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控作用,全面提高我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安装工程品质管理细则》《建设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湖南省建设安装工程品质和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建设安装工程监理规范》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法。
02
本方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改建、扩建、改建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安装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和人员。
03
监理报告分为两种方式:监理周报、监理急报。
(一)监理周报是指监理企业施工现场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安装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每月定期向负责项目品质安全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经理部委或其委托的品质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管部委)递交的安装工程品质和安全生产状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状况;
2.施工现场保证安装工程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检测状况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含危大安装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环境和诱因)辨识管控及安装工程实体安全检测状况;
3.施工现场保证安装工程品质基础条件检测状况和施工现场品质行为及安装工程实体品质管控检测状况。
(二)监理急报是指监理部在推行监理过程中发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承建各方责任主体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不能有效阻止、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装工程品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清除或发生品质安全车祸等紧急状况时,及时向监管部委递交的安装工程品质和安全生产紧急状况报告。
04
监理报告时限
自监理部推行监理活动之日起至项目安装工程完工初验合格止。项目出现终(中)止施工的情形时,经监管部委确认后,监理部可相应终(中)止该项目监理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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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报告程序
(一)监理报告由监理部通过“湖南省安装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中的网上报送系统,选择相应的安装工程类型报送模块,详细补报施行。监理企业可通过“监管平台”查询本企业所有监理部的监理报告执行状况。各监理部的登入帐号及密码由该项目相关的监管部委在“监管平台”中派发给项目总监理安装工程师。当出现用户名及密码淡忘等特殊情形时,由项目总监理安装工程师向帐户派发机构申请寻回或另行派发账户(帐号派发机构可在“监理部账户管理”信息管理页面中寻回丢失帐户及密码)。
(二)监理周报。监理部总监理安装工程师每月前5个工作日登录“监管平台”,补报并递交《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理月报表》(参看房建项目附录1、市政安装工程项目附录2)工程施工月报季度的内容有,完成上月有关状况补报工作。
(三)监理急报。出现紧急状况时,监理部总监理安装工程师应及时登录“监管平台”,补报并递交《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理急报表》(参看附录3),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因项目信息未录入“监管平台”或其它病因,未能登入“监管平台”完成监理急报的,由承接该项目的监理企业登陆“监管平台”向项目所在地的品质安全监管部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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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周报内容抽检
监管部委应根据每季度一次的频次,登录“监管平台”查阅《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理月报表》具体内容,结合施工现场安装工程实体品质安全实际状况,全数核实近期一个上旬的监理报告内容,如实补报《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理月报表》相关内容核实状况,并于核实工作完成当日确认递交。核实及核实状况递交工作须当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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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周报内容评测
“监管平台”于每季度的第三天手动辨识、测算出上季度监理周报内容的核实符合率(符合率=符合项数/已核实的总项数),凡未经监管部委核实的并递交核实结果内容不记入推算总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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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测结果利用
(一)监理周报内容不符合现场实际状况的,监管部委要下发责令整改通告,督促监理部认真履职,如实报告状况。
(二)监理周报内容的符合率高于80%的,监管部委应加强监督频次,重点监管该项目的安装工程实体品质和安全生产状况,并依法取缔或移送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及个人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一个季度内,监理周报内容符合率高于80%的次数,超出监理企业本季度所有在监项目监理周报总次数比列的10%的(在监项目在20个以内工程施工月报季度的内容有,有2个及以上项目出现监理周报内容符合率高于80%的),将该监理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各级监管部委重点监管其所有在监项目的监理履职行为。
(四)监理报告工作状况列入浙江省建设安装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安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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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应督促监理部全面落实监理报告工作,推进对监理部履职状况的管控及巡查,每月检测、核实监理部监理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构建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有效督促监理部落实监理报告工作责任。
(二)监理报告工作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监理部应严苛执行本方法的工作要求,确银监理报告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和精确性,报告内容须经项目总监理安装工程师确认无误后给予递交,不得发生迟报、瞒报、假报、拒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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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委工作要求
(一)监管部委应推行监理急报应急处理模式,及时妥善处理监理急报内容,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和人员纠正其非法违法行为,去除安装工程品质安全隐患。
(二)监管部委应结合我省建设安装工程品质安全监督规范焦化作要求,抽检监理报告工作内容,剖析和处理监理月报表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监督重点。鼓励通过政府订购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举办监理周报内容抽检、核查工作。
(三)监管部委应加强监理报告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发觉监理部存在迟报、瞒报、假报、拒报等行为的,勒令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建设安装工程品质管理细则》等规定对监理企业进行罚款,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监理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监管部委应认真举行核实工作,对玩忽职守、弄虚造假或营私假账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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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除履行本方法规定的报告职责外,还应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职责。建设安装工程项目依法可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参照本方法报告品质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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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法则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