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总监部委
申请时间:提高专业考试合格后
申请表:广东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下载
增项注册条件:注册建造师还要提高执业专业的,必须根据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分证明打印件;
(三)申请人与录用单位签署的录用劳动协议打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委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经理部委必须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欧盘初审完毕建造师人员查询网站,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国务院建设经理部委。国务院建设经理部委必须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经理部委上报材料之日起,20欧盘审批完毕并做出书面决定。有关部委必须在遭到国务院建设经理部委移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建造师人员查询网站,10欧盘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送国务院建设经理部委。
受理单位: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经理部委负责受理和审批,详细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经理部委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经理部委统一式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图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欧盘送国务院建设经理部委备案。
法律责任:遵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图章,兼任大小型建设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则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订立的安装工程文件无效,由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经理部委或则其他有关部委予以警告,勒令停止非法活动,并可处以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罚单。[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