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23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布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根据“单点登陆、一次认证、一网通办”的变革要求,我厅开发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业务列入平台统一管理。现就代办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报送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等注册事项代办均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申请。
二、办理步骤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事项申请推行网上报送、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一)网上报送
网上报送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递交申请三个方法。
1.个人实名(人)认证。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相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操作方法如下:点击“我的”→“立即登陆”→“个人用户”进行注册,注册登入后点击“姓名”→“个人信息”→“实名等级”→“用户等级”内进行L4级别实名(人)认证。
2.个人发起申请。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登陆“江苏政务服务”手机APP,点击“首页”→“江苏政务服务(城市名)”→“人才服务”→“证书代办”栏内“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进入应用发起注册业务申请(操作说明参看附件1)。
个人在5欧盘未对申请事项给予确认的,视为无效申请,由平台手动删掉申请事项。
3.企业确认递交申请。录用企业通过系统入口(网址:)选择“法人登陆”,初次登陆后,先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再对个人申请事项进行确认,并递交注册业务申请(操作说明参看附件1)。
(二)网上受理、审批
网上递交申请事项后,我厅对注册申请事项给予受理,并根据法定时限办结。注册申请事项的初审过程及状态可在“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应用或综合服务平台内查询。
(三)电子证书颁授和发放
准予注册的,由我厅核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造价安装工程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以电子证照方式领取(证书样式参看附件2)。
证书持有者可登入“江苏政务服务APP→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我的证照”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查询”自行下载。
三、其他事宜
1.职业资格注册推行承诺模式。申请人及其录用企业对报送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2.被吊销注册或则不予注册的江苏一建报名平台,在再次具有注册条件后,按初始注册代办。
3.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的江苏一建报名平台,我厅在20个工作欧盘作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初审意见;申请沿袭注册的,我厅在10个工作欧盘初审完毕,不再公示、公告初审意见。
4.职业资格注册人员变更执业单位的,须完成吊销注册后,再申请初始注册。
5.职业资格注册人员自然状况变更,通过湖北政务服务APP递交申请;录用企业名称改名的,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递交申请。
6.职业资格注册人员代办吊销注册的,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递交吊销注册申请,其录用企业确认后即完成吊销。
7.对在四川省辖区内报考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到其他省份代办初始注册的,不再出具未注册证明材料。已在我省注册的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须申领吊销注册后,方可至外地注册。
职业资格人员证书及注册状态可登入“江苏建设人才”(网址:)→“证书查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人员证书及注册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8.我厅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安装工程师人员领取新版电子证照。原证书持有者可登入“江苏政务服务APP→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我的证照”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查询”自行下载新版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