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通告
各省(州)招聘委、有关高等高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告》(教职成厅(2021)2号)规定,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专业开考状况,现就逐步调整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事项通告如下:
01
调整专业
逐步加强我省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规范工作,从2023年4月起我省现开考的本科层次专业(见附件1)根据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与《普通高等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完全一致。各专业课程设置沿袭《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相关规定。
02
停考专业
一、结合我省当前社会需求变化及专业举办状况,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学(本科)、国民经济与商贸(本科)等21个专业(见附件2)。上述停考专业从2023年4月1日起停止新生报考注册2024年一建报考专业对照表2024年一建报考专业对照表,从2025年4月考试后停止安排课程考试,从2026年7月1日起停止颁授结业证书。上述停考专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专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结业论文答辩,符合结业条件的,可申请补办该专业的结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荣获结业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名其他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似的课程可以按要求进行转免。
自2023年4月考试起,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循环安排本次停考的21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各省(州)招聘委和有关高等小学要着力领会文件精神,及时通过官方网站、报刊刊物、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周知广大考生,引导考生提早做好学习规划,及时报考、参考,确保调整规范工作平缓顺利进行。
03
停止颁授结业证专业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执委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第二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告》(川招聘委(2018)31号)等文件,决定自2024年7月起停止颁授生物技术(大专)、通信安装工程(大专)等9个专业(见附件3)结业证书。
04
附件: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表(本科层次)
2.广东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3.山东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止颁授结业证书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