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因考试取消,依照《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施行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第九条,您可以自愿选择出席以下方式的继续教育:1.出席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面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符合拥有会计人员100人以上(主要指市属行银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可组织单位内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2.通过六种折算学分形式完成继续教育:(1)出席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投档的北京财政网继续教育,在通过考试的当初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2)出席会计类专业大会,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大会。诸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晚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3)出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评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初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4)独立承当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外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北京财政网继续教育,整篇论文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30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整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初继续教育60学分。3.市、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财会〔2018〕10号)第二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情况,应该作为任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则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