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14121,省级代码4766。
5、经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毕业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公章。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费用
单期总招生计划4081人,招生专业53个。(各专业不限招生科目2023年湖南商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即物理、历史、职高考生均可报考)。2023年平均学费较2022年低,见附件1、2。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者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相应录取考试)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写报名信息。
4、职业偏好设置:设置2个职业顺序偏好(多次输入无效),设置职业服从偏好。
5.提交资格证明材料:2023年2月28日16:00前携带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行知楼招生办201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名。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农民工:员工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劳动登记信息、用人单位六个月以上的工资支付记录以及以上四项中至少一项的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
(4)企业在职员工:六个月以上工资支付记录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6.报名费缴纳:第一志愿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至5日下午5点前缴纳报名费,第二志愿考生须于2023年4月1日至5日下午5点前缴纳报名费,每人需缴纳报名费80元。具体付款流程请查阅学院招生官网,网址: 。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具体方式:
第四章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考生(含在校及毕业高中学生、中职学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
(1)取得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A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比)×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比)×40%。
(2)不具备湖南省普通高中学历水平的考生(以下简称二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合比例)×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比例)×40%。
2.社会人员应聘:
应聘人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单项招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0%。
2. 考试安排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考试内容
首选考试时间:
3 月 11 日至 12 日
文化素质测试
90分钟
文化素质测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的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职业适应能力、职业技能等。
职业技能考试
45分钟
第二志愿考试时间:
4月8日至9日
文化素质测试
90分钟
职业技能考试
45分钟
注: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可能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1.公布预录取名单:第一志愿2023年3月下旬公布,第二志愿4月中旬公布。
2.录取确认手续:2023年4月中旬。
3.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2023年5月以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物流情况。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经体检合格后,学院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应届高中毕业生(使用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中职生考生、往届高中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含高中学历考试有效成绩不完整的应届高中生,下同)两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2.单次招聘有多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水平测试成绩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参照情况,设置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社会人员三类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4、对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优先录取。根据实际录取人数2023年湖南商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分为在读高中生、中职生、往届高中生及同等学历考生两类。按照平等录取的原则,先在在读高中生、中职生、往届高中生及同等学历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额,再减去实际从社会人员中录取的名额。按照学生专业偏好顺序,按综合成绩(文化素质+专业技能)高低排序,按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5.社会人员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社会人员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个人统筹招生计划,未满额的转入普通计划。
6.对尚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对愿意接受调整专业者,学校将根据其综合成绩(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不接受调整专业者,不予录取。
7、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各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后,如仍有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空缺的专业及计划数,对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空缺专业(或填写专业调整)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录取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将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等向社会公开。
二、对在自主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章 附则
1.本规定由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学院对录取的社会人员选拔实行全日制集中(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各专业不要求考生具备外语水平,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外语授课。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