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22]314号
关于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关于做好相应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招生层次及专业
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2.招生专业设师范、种植、养殖、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建筑、旅游、医药卫生、会计、商务、文秘、英语、时尚、艺术、音乐16个类别。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职中专等,下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3年湖南好的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学制二年以上;或户籍在我省的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学制二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申请人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报考16个专业类别中的任意一个。
3.报名时间、报名办法等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安排。各市州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当地中职学校等单位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中职专业学制等相关报考条件的审核,按照“谁考核2023年湖南好的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报考资格审核责任制和问责制度。
三、检查对象及方法
1.相应招生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考试科目采用“3+X”设置方案,共设4个考试科目。其中,服装、音乐、美术3个专业大类的考试科目由语文、数学、英语和全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艺考)4个科目组成;其余13个专业大类由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4个科目组成。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的满分(原分值,下同)各为120分。英语听力考试计入总分,英语听力考试内容、方式与普通高考相同;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满分为每门300分,乘以系数1.3(即390分),各专业大类4个科目总分为750分。
3.音乐、美术两大类艺术类考试出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统考大纲》(湘教考名字[2022]3号)中音乐类、美术类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出题依据为省教育厅印发的《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及考试大纲》(湘教发[2021]46号)。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由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口语测试替代,中职阶段或中职毕业后通过PETS-2级以上口语测试的考生视为英语口语测试通过。
5.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 志愿者申请
1.定向招生分为本科提前录取、本科录取和高职录取,本科提前录取1所学校报名,本科录取和高职录取10所学校平行报名。未招满名额的高校,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在相应志愿录取和撤回后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空缺情况,并组织未录取考生补填志愿。本科录取和高职录取分两批报名。
2、考生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填写报名表。考生填写报名表(含报名邀请)时,只能在所报专业类别中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跨专业类别报名无效。
3.填写相应入学申请表的时间和方式的具体要求将另行规定。
5. 入场
1.招生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各专业类别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学校须严格按专业类别招生,不得跨专业类别转学生。
3、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其志愿顺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4.招生院校在控制分数线招满名额时,可按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按考生意愿从高到低排序,同批次报到,由院校择优录取,音乐、美术、时尚文化类专业最高减分10分。
5.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推荐到省内有相应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或高职院校攻读本科专业;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有权推荐到省内定向招生,无需考试,获得在高职院校攻读相关专业的资格。
6.定向招生其他优惠加(减)政策按照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