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确保”基本原则,做好今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及考试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2023年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采取合理复试方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严格按照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2023年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领导
1.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团队负责人:李志刚
副组长:赵庆战、刘文晓、戴建国
(二)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成立2022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团队负责人:李志刚
成员:刘文晓、戴建国、高攀、周杰、刘长征、常耀辉
秘书:史健、段志磊
复试分两个组:
农业工程硕士: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5-7名;
电子信息硕士: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5-7名;
1.负责组织同等学历考生、跨学科考生的专业基础考核、考试出题、远程考核及阅卷。
2.负责组织远程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记录和成绩。
4.负责对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及处理有关问题。
(三)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和督导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团队负责人:刘文晓
委员:徐学斌、张莉、韩峰、马洪亮
岗位职责:全程监督检查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复试行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3. 准备
1. 员工培训
学院将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优良的人员参加复试;进一步明确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依托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训方案,研究制定复试内容和考核办法;学院将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开展业务学科培训和远程复试培训,提高教师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
(二)复试出题及复试审核
考试严格按照复试录取要求组织,每科设置100道同等难度的试题(开放题和综合题),复试时采用随机抽题(专业基础考核抽2道,英语考试抽1道),考生在线答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使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由学院统一管理。复试时评委当场直接评分,评分表须有评委签字。
3. 候选人资格审查
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学业成绩单、有效身份证件等,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核表》《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测评表》并做好归档工作。以上信息由考生发送至指定招生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经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石河子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合格证明》,考生须凭复试合格证明参加复试。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人员做好场馆布置和卫生消毒工作,确保人员和场馆安全。
(五)做好远程复试软硬件建设和调试,提前进行复试流程模拟演练,对参加复试的学生进行远程培训和问题讲解,拟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远程招生面试系统”进行专业基础测评和综合面试,以腾讯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应急备份系统。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屏、录音、录像。
四、调整工作
(一)调整原则和要求
根据第一志愿通过的学生人数,我院计划于2022年接受农业工程硕士(农业信息技术及应用)专业、电子信息硕士专业插班生。有意向申请转学至我院的考生,请按照以下插班要求办理。
1.申请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所列转专业申请条件,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转专业服务系统”提出申请。
2.初试成绩不得低于转入地第一志愿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转学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如考生初试统一科目涵盖转专业全部统一科目,则视为相同)。
5.报考第一志愿护理专业的考生(石河子大学2022年仅设工程类护理专业,下同)转出该护理专业类别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护理专业学科大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第一志愿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类别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非护理专业学科大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程类护理专业间转入按护理专业内部转入政策执行。
6.对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初试科目的插班生,按照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插班申请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标准作为择优依据,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考生调整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整系统录取的考生,在录取中不予认可(各类奖金项目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二)调整程序
1.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看转学信息,填写转学申请表。
2、学院确定转学学生名单,并发复试通知书。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确认,12小时内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考生请按照《石河子大学硕士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核表》的要求准备相关复试材料。
五、复试方式及要求
1. 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基础考核根据拟录取学生不同专业进行,参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采用面试口试、答辩形式进行。专业基础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历要求考生(指高校毕业生和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跨专业考生需另选至少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课程,两门课程分别抽取一套试题,另行安排考试,笔试采用腾讯会议双摄像头在线进行。
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两部分,听力占20分,口语占30分,总分50分。面试时以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生先用英语做2-3分钟的自我介绍,然后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翻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知识、日常表达与考生进行对话。
3. 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
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趋势的了解程度,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自由提问和回答时间约10分钟。复试小组将当场记录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50分(同时参考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综合考察)
(二)复审流程及要求
1、专业基础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测试10分钟、综合能力测评10分钟)。
2.考生需在相对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内独立进行专业基础测评和远程综合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造成干扰,与复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生复试房间,严禁考生参加培训机构线上复试。
3.考生须保证网络畅通。在进入复试场地前及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利用摄像头对自己的复试环境做全面展示,确保复试环境不具备作弊条件。考生需以双摄像头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台带摄像头的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或手机等,其中一台必须是手机。一台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面及背后拍摄。面试过程中,要求考生不得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能遮住耳朵,必须正对摄像头,上身及双手必须清晰可见。复试过程中,连接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得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必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中断,不得与外界发生音频、视频交互,复试室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4.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面试时,考生须按照抽签顺序在线作答。
5、为全面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复试前需进行线上复试模拟演练,拟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招聘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应急备用系统。
6.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复试组应在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的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履历等,通过较为全面的考核选出优秀考生。
7.为加强复试检查监督,我们将重点核查复试组成员是否落实回避政策,并随机安排复试组成员,确保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为促进面试规范化,回应考生问询,除复试期间安排专人作书面记录外,各学科将结合全程视频录像,对复试材料进行录音。
(三)复试具体安排
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拟分两批进行,其中第一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进行,第二批插班生复试拟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复试安排为准。
六、入学条件
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力、思想道德品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100分,外语听力、口语50分,综合能力考核50分。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重考成绩/2)×40%。最终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4.重考成绩不合格(重考总成绩占比未达到60%)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附加课程成绩不计入重考成绩,但不及格者(成绩在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 综合排序法
1.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通过的考生,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从分数高到低依次录取。
3.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重考成绩、初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名次。
(三)其他要求
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测试、道德素质测评不合格或违反考试规定、作弊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得修改,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者将不予录取。
七、招生计划
序列号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名称(领域)
专业(领域)计划
建议数量
重测志愿者人数
建议调整指标
需重新检测的人数
调整重测比率
农业工程
1:1.5
电子信息
54
10
三十五
53
1:1.5
8. 体格检查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厅[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有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招生时进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复试及录取制度
1. 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
学院成立了“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督导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石河子大学复试录取督导问责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办法》,畅通申诉渠道等,有效发挥督导效能。
(二)信息披露制度
学院将提前在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复试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发布专项预案等特殊招生信息。复试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情况作出说明,变动情况再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