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雅思成绩≥6.0;
(3)托福≥85。
5.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全日制临床进修),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报考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考试。博士研究生培养专业与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专业)相同或在同一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证书》(未通过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已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或专业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以上证书不含待审批证书),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相同或属于同一二级学科。
6.持有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在博士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7.具有良好学术及科研能力的申请人,如以第一作者在英文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若第一发明人为导师,则申请人须为第二发明人)的申请人将优先考虑。
8. 本系不接受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者,申请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二、申请程序
1. 网上注册。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并点击页面上方“网上报名”-“博士研究生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寄送材料。
申请者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以寄件邮局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至南京大学医学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医学院东南楼210办公室,邮政编码,),并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大学医学院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申请材料+申请导师姓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送达申请材料,不能参加院系考核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申请材料
1、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网站下载并打印,最后一页须由候选人签名)。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时需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书原件(附件1)。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候选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度报告。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页)。
8.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文章类仅需投稿3篇英文代表性论文(最多)2023年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且论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合作者),并附全文,请在首页注明期刊名称、最新CAS分类及影响因子。
②如文章被录用,需提供录用通知书、投稿后审稿及修改过程证明以及复审时出版的原件。
③对于专利,申请人须提供第一发明人取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若第一发明人为导师,则申请人须为第二发明人)。
9、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2封(附件2)。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推荐专家。推荐信封面须加盖人事部门印章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10.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提交临床研究计划,包括:立项依据、临床关键问题、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等,并在面试时进行答辩。
评论:
1.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上所有签名、印章必须规范、完整。
2.凡报考少数民族重点项目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0日前(以寄件邮局邮戳为准)将加盖考生所在地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印章的《少数民族重点项目报名表》寄到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北行政楼9层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报到。
3.“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援疆博士生导师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申请者,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申请条件和要求。相关专项计划录取名单由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四、考核方式
我院将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评分,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2023年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具体办法如下:
1.资格审查:学院成立候选人申请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审查候选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导师将对候选人的硕士论文、科研计划、推荐信、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以及其他能体现候选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计划将于2023年1月10日左右在南京大学医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积极查阅。
2、复试:包括材料评分、笔试、面试。
(1)笔试(满分80分,48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为学院考核组设置的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笔试不及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试科目: ①临床医学:《西医综合》
②口腔医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2)面试(满分100分):由专家评审组(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水平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等内容,特别注重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学术水平考核中,候选人将就其提交的临床研究计划进行答辩,并展示其已有的知识背景或研究成果。候选人需准备6-8分钟的PPT报告。评审组将以口头方式提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英语)能力等。
(3)材料评分(20分):学院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候选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科研计划等申请材料,对候选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估,满分为20分。
(4)综合成绩(最高200分)=笔试成绩(最高80分)+面试成绩(最高100分)+材料成绩(最高20分)。
5. 入场
1、根据南京大学医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考核”复试成绩排序,按导师基本名额分配轮次,名额允许的,按第一、二轮顺序整体录取。第一轮录取后如仍有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第二轮录取。如有放弃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公布录取人选名单前予以补录。补录规则与上述录取顺序相同,补录结果以学校复核结果为准。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以网络方式公布拟录取名单,经政审、转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将于2023年9月正式入学。
3.所有申请人的入学资格仅在2023年有效,入学资格将不予保留。
4.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
信息披露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查结果、全部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七、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查小组和复审专家组,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8. 投诉机制
如在申请评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院咨询、申诉: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医学院东南楼210办公室,邮政编码:。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
九、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南京大学医学院保留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附件2 专家推荐信.doc
南京大学医学院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