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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及招生计划指标分配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8-20 09:51:13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农业硕士保送+武汉大学谢老师电话V同号+农业推广硕士复试调整录取+农业管理与农村发展硕士保送+2019年农业硕士调整+MBA保送)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分配

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为720人(含专项计划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2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7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00人。

各专业严格按招生计划组织学生,学术型考生可转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虑到考生上网、调剂情况,为完成学校总体招生规模和解决个别学科学生富余问题,本院可对招生名额进行学科间调整。

2. 考生在线状态

我校初试分数线严格按照国家线,2018年报名人数1017人,共录取推荐生、第一志愿生511人,其中统考生41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43人、学校兼读专业学位硕士47人),推荐生(学术型硕士)93人。

3. 候选人调整

1.调整政策

1.申请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审成绩达到转学地区第一志愿专业的基本要求。

3.转学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须相同。

5.初试科目中不含数学的考生不能转入初试科目中包含数学的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如转入护理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对应非护理专业学科(类别)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整说明

1、转学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转学系统,未登录转学系统的考生转学申请无效,包括第一志愿专业变更的考生。

2.各学院应及时通过转学系统选出拟转学考生并通知参加复试。

3. 各学院间招生名额如有调整,各学院须在第一次复审后将剩余、空缺情况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提出调整方案网校哪个好,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复审

(一)组织领导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关于调整学校常设工作机构组成的通知》(赣农大[2014]147号))。为督促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专门成立了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导组。督导组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成员如下:

团队负责人:赵星旭

副组长:余思久

甘肃农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址_甘肃农业大学教务网_甘肃农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成员:李光、魏兆民、马国军、魏烈新、颜书谦、徐振生,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姚永鹏、徐涛

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基本情况报教育部备案;学院要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学院要加强复试师生员工培训,严格落实责任制,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每日扎实开展,对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闭卷笔试,总分100分)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考试(由复试组成员评定计分,总分50分)和外语听说考试(总分50分)。复试结束后,学院复试组将计算复试成绩及总录取分数排名,并于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同时需提供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确保考生申诉顺利进行。复试成绩及总录取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录取分数线=[(初试统考各科目成绩总和)/2]×40%+[(初试自考各科目成绩总和)/3]×20%+重考成绩×40%(针对修读两门全国统考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各科目成绩总和)/3.5×30%+[(初试自考各科目成绩)/1.5]×30%+重考成绩×40%(针对参加三门全国统考科目的专业)

(三)复审组织

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考。

1.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到各自学院报到,学院复试工作组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可在研究生招生网后台下载转学考生资料、照片、学历证明资料、违规资料等,用于考生资格审查。

(1)政审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无政审表者,不予补考。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盖章。未找到单位的考生,应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办理政审表,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党委(或支部党委)组织部填写、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查看学校教务处(所在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单、介绍信、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3)已毕业考生:查看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证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4)具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特殊材料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①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同意接受研究生培养的委托书。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的,视为不享受加分及双辅修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数据库登记,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报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查时,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考生必带,除①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含有效身份证件),报到时复印在A4纸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在《考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如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学籍审核信息可在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提供带有12位验证码的学籍证明电子版《报到记录表》或《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并核实其真实性。如近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明,须在4月15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体格检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组织到甘肃农业大学门诊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卫生院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为每人40元。体检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联系门诊部核对体检结果。录取后将结果汇总并收回考生体检表,归档存入考生档案。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专业课程考试组织

(1)具体考试事务由学院统一安排,由学院领导担任主考官,配备监考人员,学院组织教师出题、考试、阅卷。考试题目至少包括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以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在考场配备主考官和监考人员。考试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每个考场不超过30人),检查考生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特别检查身份证照片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考试前1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前5分钟内发放试卷和答题纸;考试结束后,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审阅试卷,并在2日内将考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试卷封存学院,录取后归入考生档案。

(2)同等学历要求(含成人本科)、交叉学科专业考生:需额外修读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额外课程的考试、组织和评分由学院负责,额外考试科目以招生目录公布为准。

(3)各学院将拟参加复试的研究生人数及所在地点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抽查。

4. 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测试、外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评等内容。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由复试组成员当场打分,并根据复试表打分,并做好记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也可与考生资格审查相结合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要及时公布导师信息,面试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面试后拟录取考生如具有定向就业意向,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 复审要求

1.除满足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复试要求,实行差别复试,差别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加强复试人员培训。学院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要加强复试教师培训,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工作行为。

3.加强对作弊考生的诚信考核和查处。学院要加强对考生诚信度的要求,对有作弊、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要及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为方便考生转学,学院应于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号、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5.学院须于3月23日前将复试安排及录取计划(包括笔试参加人数、面试安排等)在学院主页公布,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检查复核。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通报学院及/或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相关人员对学院复试情况进行了核查。

5. 打破规则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初审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审分数线基本要求》、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可允许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甘肃农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即“专项复试”。

1.申请特殊复审的基本条件

1. 如您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们将在您第一志愿所报考的专业范围内给予破格录取。

2、获得专项复试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原则上只降低单科成绩,不降低总成绩,且降分幅度控制在5分以内(非全日制硕士生降分幅度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10分)。

4.免于专项考试的专业原则上应为招生数量不足、转学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重点专业或基础学科;线上转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不能全部录取的专业,不得对线下考生进行专项考试。

(二)例外额度分配及原则

我们学校今年有15个特长名额。

(三)特殊复审申请程序

1.申请特设复试的考生,应填写《2018年硕士生线下复试审批表》并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报告,于4月2日上午12点前将特设复试申请书报学院,学院将根据本院指标讨论情况和学校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准予参加复试的考生,并于4月2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结果在学院公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4月3日整理出符合特殊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向社会公布,并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3、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对报考特招考生组织复试。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报考特招考生不得复试。

6. 文件调整

1、档案移交工作分为候选人的应聘材料和非现任候选人的人事档案(含薪酬关系)两部分。

2、根据教育部转学政策,检索申请材料的程序如下:考生复试→学校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招生网站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并向第一志愿单位提交转学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第一志愿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连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转学函和申请人本人的申请材料以保密形式寄回我校。因此,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拟录取人选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非应届生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复审结束后由招生学院调取,各招生学院应认真统计非应届生人数,并向应届生发送档案转交函。

4.文件传输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七、研究生招生类别的确定

研究生招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按照有关规定,未将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8. 材料提交

硕士生复试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其中,第一志愿复试全部工作于会后3日内完成,并上报第一志愿录取情况;转学考生复试于转学系统开通后完成。录取结果由学院每三天上报一次,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录取结果及时调整指标。各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4月17日安排招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处,4月20日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九、入场

各学院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转专业、报考资格、入学考试档案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纳入拟录取名单,接受教育部远程网络辅助考试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合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0.相关说明及要求

1、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转学、复试等录取程序与全日制专业硕士相同甘肃农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统一复试,单独录取;尽量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转学。全日制考生转学给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转学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将另行通知。

2.考生政治审查表、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考生录取名单格式、考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复试登记表、定向就业协议及复试组成员信息库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3.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4. 信息披露

学校在校园网站发布硕士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与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调整信息。

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将提前在校园网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公布实施细则、学院各学科专业录取名额、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给予特殊复试、特殊方案,或享受初试加分或优惠政策的考生相关信息,将在公布考生名单前予以说明。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统一公布,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需另行说明并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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