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上海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延后举办2022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原定于10月22、23日召开的2022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后至2023年4月召开。已缴交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交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新生注册成功的,继续有效。
为尽量减少延后考试对考生引起的影响,延后考试后相关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面试课程延后至下月4月。2022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后至2023年4月召开,在原定2023年4月15日、16日的基础上降低4月22日、23日三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与4月不重复的10月考试课目,确保考试课目全覆盖。第一周考试时间安排见11月中旬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全年自学考试安排通知”,第二周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
2.非面试课程正常进行。2022年下半年非面试课程及实践类课程的考试,按原计划正常安排考试。具体见相关主考中学通知。
(二)退钱及注册安排
1.全额退钱。本期面试课程考试,考生已缴交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交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因为考生人数较多,退钱处理预计11月末前完成,今年报名时需重新报名、缴费。
2.注册有效。本期面试课程考试,新生注册成功的,继续有效。上次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直接登陆个人中心进行课程报名、缴费。
(三)停考过渡期专业
变更主考中学专业安排
因为面试课程考试延后,处于停考过渡期的10个专业及调整主考中学的8个专业,将按照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工作。
1.停考过渡期专业安排
处于停考过渡期的8个专业,在原截至期基础上延长半年过渡期,延后后的各项业务最后一次安排时间见下表。
备注: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本科)、新闻学(专科)2个专业也处于停考过渡期,均不延后。其中北京自考考生个人中心,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本科)系全省统一停考专业,须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执行;新闻学(专科)依据主考中学的要求,不做延后安排。
2.变更主考中学专业安排
原中国人民学院主考的8个专业北京自考考生个人中心,做如下调整:
⑴专科专业截至日期延后半年。工商企业管理(本科)、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本科)、会计(本科)等4个本科专业,在原截至期基础上延后半年。2023年6月,达到结业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请中国人民学院副署签章的结业证书。
⑵本科专业截至日期不延后。工商企业管理(独立专科段)、商务管理(专科)、行政管理(独立专科段)、会计(独立专科段)等4个专科专业,其论文、毕业以及学位申报截至期均不延后,仍根据《关于中国人民学院不再承当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结业论文与结业申报安排
1.结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
12月结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正常进行,对于因延后考试而未能于去年12月如期申报结业论文的考生,容许去年12月提早申报结业论文,待补足全部课程后再申领结业,结业证书时间以实际结业代办期为准。
温情提示
提早申报仅限于10月已考取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市专升本办将查证10月报名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早申报条件的,审核将视为不合格。
2.结业申报安排
12月结业申报、证书领取和电子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申报对象为6月完成论文申报且论文成绩合格的专科专业考生,以及其他符合结业条件的本科、本科专业考生。
对于因延后考试而未能于去年12月如期正常代办结业的本科考生,如需出具考试延后的相关说明,考生可通过邮箱()提出申请。
来源上海考试报
编辑曾佳佳
流程编辑严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