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权力播报
编辑
1.按照海关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代表所属清关单位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清关业务;
2.有权拒绝补办所属单位交办的报检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清关业务;
3.按照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海关申请复议,或则向人民法庭控告;
4.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海关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海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揭发、揭发和起诉;
5.有权举报清关活动中的贩卖违规行为;
遵循义务播报
编辑
1.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
2.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报检,确切填制进出口货物清关单,并按有关规定申领进出口货物的清关手续;
3.海关检测进出口货物时,应按量到场,负责搬动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4.在规定的时间,负责代办缴纳所报货物的各项税金手续、海关罚金手续和销案手续;
5.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查和对贩卖、违规案件的调查;
6.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类原始清关报检、票据、函电等业务资料;
7.应按规定出席海关对清关员的记分考评;
8.承当海关规定清关员申领的与清关业务有关的工作。
考试简介播报
编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清关从业资格”的规定,清关员资格考试推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通过考试测试考生从事清关业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清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清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清关员资格证书。
海关总署组织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确定考试原则,拟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施行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初审清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清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施行考试;受理、审查清关员资格申请,颁授清关员资格证书。
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每年举办一次。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总署决定,可以进行调整。海关总署在考试3个月前对外公告考试事宜。
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施行公正、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采取全省统一报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和统一合格标准的方法进行。
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确认和出席考试以及成绩查询的方法、资格证书申请的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清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和各考区的考试公告、各直属海关行政许可公示以及有关通告、通知等,亦可通过拨通各考区、各报名点海关对外公布的考试咨询电话获得相关资讯。
报考时间播报
编辑
1、中国海关清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12年6月5日至30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考。
2、现场确认报考:2012年6月20日至7月5日。
请注意,各考区现场确认报考时限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报考条件播报
编辑
(一)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学院本科结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中学2011年应届结业生可以报考出席考试。
(二)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出席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民事处罚,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则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2.在清关活动中发生贩卖或违背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清关从业资格的;
3.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则有其他违法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考试时间播报
编辑
2012年5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3号公告,公布了2012年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方式、报名条件、考试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
护照复印播报
编辑
准考证副证复印
2012年10月22日9时起,考生可登入中国海关清关员考试网自行复印准考证副证。
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以及考试的具体起讫时间等考试信息,以副证证面内容为准;考场座位号采取考试当日随机分配的方法,副证证面不予标识。
副证是考试当天步入考场的必备护照之一,请妥善保管。
考试内容播报
编辑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卷,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综合实务题、报关单填制题、报关单改错题。一共包含以下三大部份内容:
1.清关专业知识:包括清关概述、报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贸易管制等;
2.清关专业技能:包括清关程序、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税金的估算与收取、报关报检填制等;
3.清关相关知识:包括国际贸易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知识、报关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
考试教材播报
编辑
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系列教材(下称系列教材)自在全省各报考地海关确认报考现场同时开售。
一、系列教材由海关总署清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撰委员会编撰,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包括以下书目:
(一)《报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教材》
(二)《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三)《报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试卷新解》
二、考生可依据本人须要,自由购买。
三、系列教材在确认报考现场优先供应早已预报考的考生。
四、海关不强行销售或则捆绑销售系列教材,亦不搭售系列教材以外的任何书目。
五、考生订购、使用系列教材以外的考试用书,与系列教材论据不一、答案有异的,海关不予解答,亦不承当任何责任。
六、对报考地海关强行或则捆绑销售系列教材,以及搭售系列教材以外的书目的,考生可以径向海关总署举报。
考试大纲播报
编辑
012年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大纲
(第一章、第二章)
说明:本大纲中,应该把握、熟悉的内容以“★”号标记,须要了解的内容以“☆”号标记。
第一章清关与海关管理
第一节清关概述
★报关的概念
★自理清关
★代理报检(涵义)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舱单申报
☆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清关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清关
第二节海关管理概述
一、我国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性质
☆任务
二、我国海关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
三、海关的权利
★海关权利的内容(检测权、查阅复制权、查问权、查验权、查询权、稽查权、连续追捕权、行政处罚权、佩带和使用装备权、行政强制权)
☆海关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
四、海关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海关的管理体制(垂直领导体制、海关设关原则)
☆海关的组织机构(海死机构设置、海关缉毒特警机构)
第三节清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的概念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
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