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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1-13 08:29:0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3〕30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课目为:

早上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晚上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考点设置在上海县城,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考取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学院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结业生)。

2.2001年8月7日之前,已受聘兼任技术设计员或五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取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依照《关于推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有关规定,适用于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筹建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与出版物企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学院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学院大专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兼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兼任非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8.报名当初结业的在校博士生。

(三)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兼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出席相应级别的考试时,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需出席《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课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时限的,均估算到报名当初年末。之后学历考取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期和一年制学习时间除外)。考生如有报名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地的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获得证书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非常提醒:已取得的证书,证书上的错误信息不能更改,请诸位考生在报考时勿必正确补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相片。

四、告知承诺制考取有关规定

(一)除某些“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在应试课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未能核验经上传后考取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名人员,在应试课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四)网上报考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考人员勿必谨慎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便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考、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评审等各环节),若发觉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做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名流程

(一)考取人员于8月15日至21日,通过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如实注册个人信息。

(二)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护照照(相片处理工具和技巧见陕西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手册”栏目)。

(三)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通常24小时内核验完成)。系统提示后(包括通过或未通过),继续按系统上的设置,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如专业期限、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确切选择报名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课目、考区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确切无误后,点击“保存”。在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仍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结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结业的有效护照(如中学生证等)和中学开具的应届结业证明;在报考出版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的意见书。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四)在点击“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名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

1.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1)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护照证明材料(如无提示,此步骤忽视)。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订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容许代为承诺)。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_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_出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

(4)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考完成。

注: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考截至前撤回。“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名表”可不复印,若有复印仅供存留,无需单位初审和递交。

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1)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护照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须复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材料并做出相应设置后(通常24小时内),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考完成。

(5)最后,还须另行在杭州人事考试网上复印“专业工作期限证明”。

注:“专业工作期限证明”模板,可在杭州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复印(考试名称更改为本项考试)。复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期限证明”,供考生在全部课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核查,请妥善保存(需经单位初审签章)。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自2023年起,如报名人员递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

信息难以通过在线手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名流程。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对于使用我国市民身分护照或非我国市民身分护照报考未能在线注册或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3.因为个人身分和学历信息需递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的相关护照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报考流程,提醒相关人员尽快报考,预留足够的报考时间。

4.报考期间,若发觉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缴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更改。在缴费后则不能再自行更改,若需更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5.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出席考试”。

6.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实报名信息。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相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期限等)、选错报名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异地报名,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未缴费或错缴费等,导致影响出席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7.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时可用同一帐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应注意一一对应报名人员缴费,以免错缴费或漏缴费。在试题预订后弃考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名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返还。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传真0571-。

七、准考证复印和出席考试

已在网上报考和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9日至13日登陆报考网站,复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出席考试。若发觉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非常注意:若姓名和身分证号同时有误不得更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八、收费根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缴费。考生所需缴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邮件,也可登入“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个课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分别用2B钢笔涂写和红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领取和回收。

考生应考时,允许携带黄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计时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口罩。

考生必须凭本人未作人为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分护照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严禁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禁止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拎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禁止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禁止提早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测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彩印、装订等质量问题应该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维护考试公正公平,提醒诸位考生诚信参考,务必读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施行全程监控。

十、考试大纲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十一、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考网站上给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名资格认定,对于应试课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除某些有情况反映或对上传材料有疑惑的外,无需考后核查,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未能核验经上传后考取,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名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递交的材料,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名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初审逾期的,先不予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

(三)证书制发。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做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复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给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寄送服务(运费到付)。往前纸质证书丢失、损毁,或则逾期不发放的,不再申领补发。

十二、有关要求

要严密组织报名资格核查和考试组织施行,对弄虚造假和考试舞弊者,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计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杭州)”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顺利施行。

附件:各地报名条件咨询电话.pdf

温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3年8月8日

名师辅导 环球网校 建工网校 会计网校 新东方 医学教育 中小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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