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二建设工程申报要求
(一)注册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条件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定义见《专业对照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可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技工院校中级工科班、高级工科班、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须分别按中专、专科、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3、取得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的,免征《建设项目管理》考试;
4、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2024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全国,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或已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5年以上的2024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全国,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5、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级别”中选择“新增专业”,申请其他专业类别。 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 该证书作为注册时添加专业执业类别的基础。
(二)注册地域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规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1〕18号)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或居住地在湖南的考生报考在我们省考试。
(三)注册审核
申请人应参照注册条件和地域要求判断是否符合注册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 报名期间,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严格审核考生的报名条件和地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