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原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整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的调整办法和要求,严格筛选调整人选。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严格调整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各专业调整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1。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加大接受调整力度,尽可能采取差别化复试,严格遵循复试流程2023年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保持标准。
2、调整基础条件
(一)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申请专业2023年国家线(一区),并符合我校规定的复试成绩线。
(三)转专业与第一志愿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四)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统一考试科目应当相同。
(五)报考教育硕士转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第一志愿申请法学(非法学)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转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七)第一志愿申请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馆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须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初试成绩符合转专业和转专业的要求。 在专业不低于“国线”(一区)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互转,但不得转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
(八)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的考生转入我校,初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国线”(一区)总成绩30分。 其中,公共管理专业考生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所申请专业的总成绩。 “国行”(一区)总分为18分,单科成绩不低于“国行”(一区)单科成绩10分。
(九)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调整工作流程
(1)填写信息。 凡我校录取的转学考生(包括校外单位转学的考生和校内转学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转学系统”)办理”)。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转学意向征集系统”将于3月31日上线,符合转学条件并有转学意向的考生可提前通过系统查询我校接受转学的学院、专业,并做好转移准备。 。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上线。申请转学的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用网上填报的账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转让申请。
调节系统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 截止时间取决于专业调整情况。 调整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 我校规定转学志愿者的锁定时间为30小时。
(二)择优评选。 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调整工作的要求,遴选转调考生,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调整系统管理平台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 考生必须在10小时内通过调整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参加复试。 我校2023年研究生转学复试将于4月6日至4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发出待录取通知书。 对于拟录取的转学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收到通知的转学考生必须在6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 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学校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信息披露与监督
(一)我校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整信息、调整工作办法、调整考生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均在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站)2023年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接受公众意见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建研究生招生督导组,对我校研究生转学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督导,确保研究生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督导电话: -, 电子邮件:) 。
5、其他
(一)如有少数专业需要多次调整的,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调整信息。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淮北师范大学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