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国际法与商务英语专业是国内第一个集英语语言文学、法学、管理学为一体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设有法律与商务话语研究和法律与商务话语研究两个研究方向。 商务翻译研究。 近期,国际法、商务英语专业研究生将进行调整和复试。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差距比例
我校国际法与商务英语专业2020年计划接受3名转学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1:2的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 复测平台
网上复试采取远程方式进行,使用的平台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 同时,“腾讯会议”也是另类应急预案。 考生必须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掌握面试系统的基本操作。 ()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面试时间:5月22日下午14:00
系统测试时间:5月22日上午9:00
四、调整要求
1、考生须符合法学《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观点)。
2、转学考生首选外语文学(英语)或法律专业,初试科目应与国际法、商务英语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整要求。
4.调整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整申请。 学院将按照调整政策和成绩优先的原则,通知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调整程序
1. 注册程序
1)所有转学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转学服务系统”)。 未通过本系统调整录取的考生无效(各类加分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可排除在外)。 “派遣服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0日12:00开通,2020年5月21日9:00关闭。转学申请者须在校内申请转入我校国际法与商务英语专业。 2020年5月21日(含)9点前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
2)英语专业学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注明全国大学英语专业考试四级(TEM4)成绩。 法学专业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注明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得低于570分。
3)发送扫描件或照片
转学申请者须于2020年5月21日(含)9:00之前发送至邮箱:
A。 英语水平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
b. 加盖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成绩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申请转国际法与商务英语专业所需的相关证书+***分”。
2.确定参加调整复试的考生
第一志愿为英语专业的考生,将根据申请人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整; 第一志愿为法学的考生,将根据申请人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进行调整。 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考生进行调整。 若录取范围内分数相同、排名靠后的申请者有多于一名,而我校无法全部录取分数相同的申请者,我校将根据总分和排名进行择优录取。 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 做出您的选择。
3、复试通知书
我院将于2020年5月21日12:00开始电话联系考生,并在调整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让联系到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确认。 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若我院多次致电未能联系考生,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院将不再给予其重考机会。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时间为20-25分钟,复试形式为面试。
采访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的学习状况和成绩; 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趋势和本专业发展潜力的认识场地; 外语听说能力; 创新精神和能力。 国际法与商务英语专业面试考察考生的语言知识和口译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治审查); 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学科(专业)外的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 敬业精神、责任心、纪律性(遵守法律法规)、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 人文素质; 举止、表情、礼仪等
7. 考生须知
1. 考前准备工作
请考生在复试前仔细阅读北京工商大学科研招生网站公布的研究生复试相关内容,包括《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守则》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平台考生指南》等,同时认真阅读学校网站公布的《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工作方案》 、了解网上复试平台所需的硬件、软件等要求,了解复试诚信承诺书和考生行为规范,为双方准备复试考试场地和支持提前。 计算机或智能手机处于相机模式。
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包括无故未参加网上远程复试报名、资格审查、设备及考场环境检测)的,视为自愿放弃提高复试资格。 复试当天,复试结束后15分钟内联系不上考生的,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不得补考。考试。
2. 复审程序
1)。 根据学校确定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复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上远程复试,并按照规定时间等待面试。
2)。 考生按照面试顺序和引导提示进入面试区域。 考生须360度全方位展示个人复试环境,并积极配合身份核验。 复试人员将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考生镜中图片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体位、服装、灯光、环境)、考生的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等。在等候区都正常。 应聘者可在线阅读面试规则及相关要求。
3)。 每位候选人的面试时间为20-2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解读和问答环节。 建议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简要介绍个人学习状况、翻译实践经历、学术研究经历、个人攻读研究生的计划等。口译包括汉英翻译和英汉翻译,随机选择的问题。 考生审题和翻译的准备时间包含在面试时间中。
4).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始终注视第一摄像头,不得移开视线或中途离开考场。 整个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耳机。 复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在场。 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5)。 考生回答完毕后,根据引导提示退出面试室。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人员的指挥。 因不按说明操作而影响复试效果或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违规处理
研究生网上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按照教育部文件初试规定和标准执行。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人员管理、违纪、作弊、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特别强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法作弊行为的,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
(一)委托他人复试的;
(二)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的设备;
(三)有他人协助复审的;
(四)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共享电脑桌面等即时通讯工具传输复试信息;
(五)复检期间擅自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者关闭音响设备的;
(六)发送、传播与网上复试相关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
(7)网络复测过程中进行截图、录屏、拍照或者以其他方式收集数据。
八、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考生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 如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复审资格。
考生实名登录网上复试系统,利用“人脸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数据库”、“学籍学历数据库”、“人口信息”通过“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等措施审核核实考生身份。
审核通过后,考生将签署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完整性。 同时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
考生登录系统后2023年北京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可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复试所需材料电子版:
应届毕业生:大学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研究生政审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考生个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简介; 研究生入学复试个人陈述; 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项(复印件或扫描件)
往届毕业生:大学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研究生政审表(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考生个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最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和主要内容介绍; 研究生入学复试个人陈述; 目前的工作、取得的科研成果、业绩奖励、发表的论文、科研项目等待介绍(复印件或扫描件)
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不再进行复试。
9. 体检
考生可以选择有体检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被我校录取后,将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原件寄至学院申请。 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人社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工程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2010〕 12号文)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乙肝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项目检查》(教堂[2010]2号)。
10. 成绩与录取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面试成绩*30%
(一)考生的总成绩为统一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30%。
(二)面试成绩为复试组各成员扣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量化,计入总成绩。
(四)同等学历考生的附加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十一、信息披露及复审监督审查
招生考试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复试过程中的笔试和面试将在装有监控摄像头的教室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以监督整个复试过程。 。
202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2023年北京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学院咨询电话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导室),学校招生督导电话:北京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督导电话:
学院联系人: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