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 根据规定,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化工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肩负着高层次的责任。 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和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第三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设有朝阳校区、海淀校区、昌平校区。 朝阳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海淀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昌平校区位于昌平市南涧路29号区, 北京市.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艺、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向招生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2、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者实施细则;
3、统计分析新生录取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相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4、策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推广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审核;
7、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负责考试安全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识别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结果报告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生所在地;
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9.根据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调查学校的招生做法并作出答复;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招生任务。
第八条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配原则和方法
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均等,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各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各专业就业情况,按省份、专业确定招生。 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和省、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额的1%。 使用时应当遵循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在线考生不平衡情况,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别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成绩进行升级申请(包括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仅认可最高加分,且不超过20分),全部高考加分和积分不能用于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根据志愿填报批次情况,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偏好进行录取和分配专业。 主要偏好不会有年级差异。 当提交的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相同排名细则录取。 若相关批次排名明细不一样,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顺序进行比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三门科目)科目总成绩)科目成绩排名入场。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清分”录取规则。 考生按照入学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按顺序排列。 考生成绩达到学校招生控制分数并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分数线的,服从调整的将转入未满招生的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送的专业偏好须符合学校2023年各专业(类别)招生科目要求。
3、按照志愿提交批次顺序,如第一志愿人数不足,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将按照申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源计划完成。 若符合条件的非首选候选人人数仍不足,将征集志愿者; 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者。 若招收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转至学生资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非英语母语考生慎重申请学校工商管理(新文科经济与管理法)、英语、设计等专业(类别)。
5、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校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考生须通过所在省(区、市)招生机关组织的体检。 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高考成绩选拔考生,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提交的省份,应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的平行志愿提交规则进行提交,学校负责招生审核。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列入计划招生,化学工程与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实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列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计划招生中。 相关专业参加各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招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本科生第一批招生控制分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第一批本科生”指的是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招生控制分数)。 合作办学专业不设年级。 只有填写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才会被录取。 录取时,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本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学校推进书院制度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开设工程实验班(弘德书院)。 只录取已填报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非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将成绩在本省(区、市)学校排名前50%的学生提交。
8.国家专项、大学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独计划、内藏藏高中班、内疆高中班招生管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 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艺术专业等特殊招生项目,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招生要求制定具体招生简章。
9、往届学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录取; 任何专业的录取男女比例均不受限制。
10、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学生须知》。 《关于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以及学校根据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入学资格。 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划分专业。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 2023年本科专业学费标准:设计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万元/生; 化学工程与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实验班)国内期间生均学费 学年学费为4万元/生。 境外大学留学生在国外期间的学费按照境外大学留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为5万元/生每学年。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国内专业学费为6万元/生每学年。 境外期间,境外大学留学生学费按照境外大学留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每学年。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机制。 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们承诺不让在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除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外,学校还提供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工作奖学金等。 由学生资助、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社会救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比较完善的资助体系。 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