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及招生计划
候选人类别
单科
总得分
招生计划
学术硕士
执行国家线
≥330
14
专业硕士
执行国家线
≥335
18+x(x待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执行国家线
≥265
2(学术)
5(专业型)
退伍军人大学士兵计划
执行国家线
≥285
6(专业型)
阐明:
1、最终名额以上级单位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2、专业硕士招生计划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9个招生计划。 导师为软件学院导师,学习地点为南京。
2. 复审考生及组别
复试考生分组如下:
A组: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
B、C组: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
D组:申请少数民族重点项目和退役军人项目的考生。
复试考生名单见《软件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附件1)。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方
4月3日
8:00-8:30
复试考生报名
软件园5号楼4楼大报告厅
4月3日
9:00-17:30
面试
软件园5号楼4楼会议室
4月4日
9:00-11:00
笔试
软件园5号楼4楼大报告厅
4.考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我办公室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当日,考生须携带以下个人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位准考证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生证);
4、《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须由印章部门盖章后交给考生,考生不得擅自打开印章);
5、《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历及自我报告》(附件3);
6、大学成绩单原件(非应届毕业生加盖档案备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7、主要获奖证书(不超过3项)及复印件;
8、青年干部候选人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候选人报名表》原件;
9、大学生退役军人项目候选人还需准备:入伍批准函及复印件、退伍证明及照片页;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5、6、7(简历及自我报告、大学成绩单、获奖证书)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组--后三项”考生编号-“-姓名”将于3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
五、复审方式及内容
1.笔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趋势的认识和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专业领域。 笔试采用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 考试持续2小时。
2.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道德等,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面试前2023年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录取分数线,面试专家应对应聘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根据考生本科(专科)期间的科研活动、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给出综合评价分数,采用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20%。
(2)面试时将用英语进行测试。 考生首先用英文汇报个人自我报告PPT(主要包括本科学习状况、社会实践、毕业设计和研究兴趣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然后用英文接受专家提问。 英语考试单独计分,采用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10%。
(三)考核业务素质、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道德。 专家将向考生提出相关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采用百分制,占面试成绩的70%。 面试专家将现场独立评分,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为面试专家给出的平均分。 请于3月31日前将面试PPT发送至本组复试秘书老师,文件命名格式为“组--面试PPT--姓名”。 各组复试秘书老师邮箱地址另行通知。
六、复查结果
复试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10%+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材料审核成绩*2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 拟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根据招生计划,各组根据总成绩排名选出参加复试的优秀考生。 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软件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合格的;
4、申请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接受申请资格审查的。
8. 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体检报告于4月13日前发送至以下地址: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生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科学馆2023年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录取分数线,收件人:李老师,电话:。 体检报告须附有考生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照片和体检表须加盖体检医院印章。 体检报告中的体检项目至少应包括《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体检表》(附件4)所示项目。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要求,按照随《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关于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第2)条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9. 调整
未进入软件学院复试但符合国家转学条件的考生,以及已进入复试但不拟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接受转学生的招生单位。 所有转学必须通过教育部“调整服务系统”进行。
十、监督复议
复试主要信息(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在软件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软件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软件学院招生督导电话:(研究生部);
(纪检监察室);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专用督导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督导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