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已公布】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的通知》 2020年》(教办〔2020〕4号)要求和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为确保2020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在常态化防控下安全有序完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审工作原则
1、统一原则。 各专业学院(院)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复试计划开展工作,不得自行安排复试。
2、科学原理。 各学科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积极探索和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则,采取多元化考察手段,科学选拔、优胜劣汰,保证生源质量。
3、公平公正原则。 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回避原则。 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在我校今年报考研究生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复试公平性的原因的,请回避且不得参加研究生复试的任何环节。考试。
5、综合考核原则。 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
6、客观评价原则。 评委独立打分,凡是可以量化考核的部分都需要进行量化考核。
7、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考生遇到的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专业学院(院)成立院级招生工作组和以导师为组长的院级考察组。 院级招生工作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 组长由院长或秘书担任,设秘书1人。 各学科设立学科复审组,由不少于5名硕士生导师、1名助理考官和1名秘书组成,指定组长1名。 学科复试组成员从导师库中随机抽取。 院级招生工作组负责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院级督导组要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督导,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根据本方案,院级招生工作组负责确定本单位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
4、学科复试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2023年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在纸质评分表上评分并签字,由秘书完成成绩录入。 若有会员在汇总分数时发现分数差距较大(标准可由各学科根据题型特点自行设计,并写入专业院(所)复试计划中)提前进行,未提前写好后不可更改),可以由组长提出复议,全体成员审核视频后,经4位以上评委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评分。
3、复审资格
河北科技大学按照以下原则公布复试名单。 不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上的考生,不再进行复试。
1、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属于第一区,属于复试范围(若有足够成绩) (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会低)为1.2:1,具体比例由院级招生工作组根据各学科特点和招生情况确定学生身份,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2、享受加分政策后达到区一级且在复试范围内的考生。
3.通过调整系统对达到区一级的考生进行调整。
4. 积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我们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殊岗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计划》和《出国留学》服务期满并通过“语文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核,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的大学生,符合申请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军队中获得二等功及以上成绩者,符合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参加“选拔高校毕业生下村”项目并服务满期并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10分经初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5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在复试前予以公布。 公示后,候选人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加分情况说明、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村)。 官方证明或“三拥一助”证明)等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复审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1. 重新测试格式。 2020年,我校将全面采用网上远程复试形式,与考生视频交流、现场答疑、现场评分。 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为每位学生安排20-40分钟的面试时间。
2. 重新测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听说能力(外语专业考生应复试第二外语)、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部分。 其中,思想品德考试不计,只计及格或不及格; 外语听说能力满分50分; 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分别评分,综合素质满分150分,职业能力满分50至100分。
综合素质考试采用教师提问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素养、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专业能力考试采用现场抽签、考生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的掌握程度。 为了科学、公正地考察考生,每科应准备的各类试题数量应不少于考生人数的两倍。 试题应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并分别编号。 试题应按照初始试题的保密级别进行处理,试题应有两份,两份试题的重叠度不得超过30%。 试题应随机编号,每位考生复试后应重新编号。 考生进入考场后,从相应类别中选择题目,并回答不少于5道题。 抽签方式是按顺序抽签,抽签后回答每一个问题。 不可能一次性列出所有需要回答的问题。 为了避免考生遇到知识盲点,考生只有一次改题机会。
思想品德考试不合格、外语听说能力低于30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低于本类满分60%的考生,不予录取。
注:MBA、工业工程管理、物流工程管理考生复试时应纳入政治理论考核。
3.附加测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专科毕业2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将进行严格的复审。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参加所申请专业的两门核心本科课程的额外考试。 MBA、MPA、法学(非法学专业无需参加附加考试,附加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卷发送至指定学校邮箱。补考每科满分为100分,其中任何一科成绩未达到60分的,补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参加附加考试的,不予录取。
4.其他。 专业型硕士学位复试与学术型硕士学位复试分开进行。 专业硕士学位应更加注重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应用,还应注重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意向。 考试。
六、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专业学院(院)在复试前进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将以下信息上传至指定系统。 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复审: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身份证、文职干部身份证)。
2、学前阶段成绩单(本科生提供本科成绩单,专科生提供大专+本科成绩单,专科生提供大专成绩单,自学考试考生提供自学考试科目成绩单)。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历证书(如学历证书丢失,可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
4、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学生证丢失可在线上传学籍验证报告)。
5、近三年发表的各类奖项及荣誉证书、证书及论文(若多份,请打包压缩后上传)。
各专业学院(院)要严格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及其资质。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当学校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时,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后发现疑点,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复试成绩。 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7. 体检
我校开学前不再组织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1个月内)体检报告。 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后我校将组织复试,对弄虚作假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复试时间
一、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分批进行。 首批复试学科:1.愿意上线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人数80%的学科,1.愿意上网学生人数大于或等于计划人数的学科相当于计划数量的120%。 第二批复试科目:调整后的科目。
2、公布1名志愿学生复试名单(5月4日)。
3、复试计划公布:5月6日。
4、复试平台及系统测试考生公告:2020年5月8日-9日。
5、部分科目复试:2020年5月11日后(选取少数科目进行复试,复试结果有效,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6.其他符合条件的科目:2020年5月15-17日。
七、调整后科目:5月21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复审流程
1.各学科考前应建立相应的QQ群或微信群,并通知所有拟重考的同学加入群,以便与考生交流,并注意考生身份,防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同时,要指定发布临时通知的网站或其他信息发布渠道,以便发生紧急情况后能够及时通知考生。
2、考生根据复试通知准备相应的设备和材料。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复试系统。
4、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承诺诚信重考。
5.考生上传所需信息。
6、考生按照随机安排等候考试。
7、考生按要求登录指定面试室。
8、考生根据提示调试设备,确保复试环境满足要求。
9、各科目复试组根据技术手段对考生进行审核(将考生与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进行比对),是否通过由组长决定。 当学科复试小组其他成员对考生身份有异议时,可先对考生进行复试,待考生完成全部复试内容后,要求考生提供证明材料以便在指定时间再次确认。 经重新确认仍不合格的,学科复试组将取消其复试成绩。
10.考生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
11、考生离场后,科目复试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评分。
12. 秘书核对结果并进行登记。
10. 入场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基本原则
我校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第一志愿、转学考生的顺序分批进行招生。 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根据复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2、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录取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
3、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最后录取名额内复试通过且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对初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优先录取在校转学考生。
(3)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最高的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和统考科目总分最高的考生录取)初试和统考科目总和相同的,以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录取)。
四、报考考生相关规定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转学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转学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及时的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并通过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 今后如学校调整名额2023年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将按顺序录取。 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1. 取消入学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一、被发现有舞弊行为的。
2、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全国招生考试未通过的考生。
4、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录取后3个月内,对不合格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
注: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