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科目安排:
资格考试时间表
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等级考试时间安排
语文、数学资格考试采用90分钟笔试形式; 外语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听说考试。 笔试不包括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听说考试包括听力(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时间为3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六个学科分资格和等级考试。 均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其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个学科合格。 考试中还有技能操作测试,测试时间为15分钟。 信息技术资格考试,以机考形式进行网校头条,考试时间为60分钟。 逐步探索高中学历考试题库建设。
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外语笔试满分80分,听说考试满分20分。
资格考试成绩分为两类:及格和不及格。 本市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等科目的及格分数按照考试成绩标准分数确定。
分级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按照获得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即排除缺席或未得分的考生)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 排名从高到低分别为A+、A、B+、B,共11个级别,其中B-、C+、C、C-、D+、D、E。A+约占5%,A、 B+、B、B-、C+、C、C-、D+各占10%左右。 、D、E合计约占15%,E表示有效考试成绩低于标准分数或约占5%。
注册及申请
1. 注册
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考试,须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学生的基本信息由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
其他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包括外校高中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工作者、已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工作者,下同)须网上报名并确认——地点。
已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直接报名。
每位学生完成注册后,将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注册号。 报考号是学生在考试中的唯一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2. 申请考试
完成注册后,学生将申请相应科目。 完成报名后,须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一)资格考试报名
本市普通高中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各科资格考试。 停学期间学生不得注册相应科目。 本市具有高中生身份的外国学生可自愿参加。 其他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七个科目的资格考试。
考生已获得相应科目资格考试成绩的上海教育考试网,不得再次申请参加该科目资格考试。
本市在校高中生可报考的资格考试科目如下:
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参加春季或秋季高考的学生,可以用春季或秋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代替相应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以通过/未通过),无需参加相应科目的资格考试。 参加考试。
本市普通高中学生中,留级、返校(正式休学返校,下同)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相应年级资格考试的学生必须申请根据当前年级对应的科目。 参加考试。
本市在校高中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六科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可选择参加一月份本科资格考试补考。或六月当他们在学校时。 信息技术科目补考6月份才开始。 其他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高中组织补考。
一月份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六科资格考试的考生为:高中生和已预报2020年高考的考生。 如有与资格考试相关的科目从未报考过、考试不及格或成绩不合格的,可以选择报考相应科目; 已报考本市资格考试相关科目的其他考生,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也可以选择报考相应科目,但不能报考自己从未报考过的科目。 。
(二)等级考试申请
只有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才能申请相应科目的分级考试。 往届学生参加过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可直接申请该科目分级考试。 考生可以根据院校录取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3个科目参加考试。
本市在校高中生高中期间取得的等级考试成绩,在毕业(结业)当年及次年有效; 本市在校高中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延长高中学习期限。 高中学习期间,所取得的等级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当年及次年。 其他考生取得的分级考试成绩可在两年内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其分级考试成绩在其高考当年及次年有效; 取得成绩之日起两年内不报名参加高考的,该科目成绩无效。
考生首次报名高考时(成功报名2020年高考即视为参加,下同),选择的分级考试科目不得超过3门,且只能参加考试一次。 报名后,考试科目不得更改。 考生首次参加高考前,如缺考与所报考的分级考试相关科目的,可以再次申请相应科目的分级考试,且不得更改考试科目。 考生再次报名参加高考的,可以更改三个等级考试科目,也可以选择同一科目再次参加考试,但必须先取消有效期内之前相关科目的等级考试成绩时期。
(三)外省市转学来本市学习的学生申请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学的通知》(市教委吉[2015]39号)(以下简称《外省市转学成绩管理办法》),外省转学学生及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须学籍转入本市,下同),如果参加过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教育考试网,下同)其他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可在报名期间凭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可。
成绩认可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学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不予认可。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地理、历史六门科目的等级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考生申请认可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可后,可以不再参加认可科目的资格考试。
学生还可以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资格考试,其在外省市参加的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普通考试)成绩不再被认可。
其他未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如需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可,可参照外省市成绩转接管理办法。
考试组织
市教育部门对资格考试、等级考试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监考教师由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校教师不监考本校学生”的原则安排。
笔试科目和外语听说考试按照本市规定的时间和考试要求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信息技术学科考试,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辖区内设立考点、安排考场,信息技术学科考试由市统一评分。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三个学科的技能操作考试由市教育部门统一,评分标准统一。 各高中学校同时组织实施,采用现场评分方式。 区招考机构选派两名考试监督员深入各考点,负责监督指导考试管理和考核标准的落实。
试卷存放
试卷的保管按照教育部、国家安全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卷按照保密规定印制,试卷的收集、保管由市、区有关部门和学校按规定保密管理。
标记排列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分,评分老师选聘情况另行公布。 阅卷(阅卷)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教委的要求,做到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纪律严明。
分数审核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期限内通过“上海招聘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 分数审核主要检查分数处理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错误。 试卷不会被重新评分,答卷也不会被审核。 审核结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聘热线”网站()反馈给考生。
分数处理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应当按照教育质量监测和成绩报告的相关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收集和处理高中学业能力测试结果。
上海市教育考试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各区发放考试成绩单,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发放给学校和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