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分,特别是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分。学习考试。 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验证,考生可以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六)符合《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关爱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和定向就业情况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2024年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关怀或积分政策。
(七)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员——普通本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普通本、专科学校(含高职院校)在校生、在校生、新生成人高等院校就读,下同]。 考生报到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辽宁师范大学招生网,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将《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提供给我校审核。
(八)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选择报名地点。 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我校官网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一)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名机构情况确定并公布。 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申请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名中心,并根据核查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照报名网站的规定配合收集个人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
6、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5. 考试
硕士学位考试分为初审和复审。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步测试
1、预审科目: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辽宁师范大学招生网,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不予承认。
3、初试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4、初试地点: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
5、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单独发出成绩通知。
(二)复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于测试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组成部分。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名单、方式、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分数使用方式、调整等具体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教育部。 复试前详细内容请参阅我院研究生院网站。 公布了相关信息。
2、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再进行复审。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考试时核对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变更。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名录》为准。
4、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完成前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我校复试工作。
5、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额外选修两门与复试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 附加测试为笔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无需参加额外考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网络教育考生,不再进行补考。
六、图书情报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复试由我院组织,成绩计入总成绩。复试。 复试时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考生进行复审。
8、如遇紧急情况,学校可调整复试考核形式。 详情请参阅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4年复试招生程序。
6. 体检
考生被录取后,我校将组织考生体检。 我校遵守《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体检中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教办〔2010〕2号),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教办〔2010〕2号)执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教[2003]3号)。
7. 入场
1.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和各省属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重新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思想根据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保证新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应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定向培养协议报送学校。 若无法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仅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
被非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录取时间前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否则将影响其学籍。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会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届时可获得毕业资格。 入学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入学资格无效。
8、我校学科教学(地理、语文)专业与六盘水师范学院有联合培养项目。 项目详细信息请参见《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说明》(点击查看)。
九、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明细请见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最终收费标准以当年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十、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和研究生助学金制度。
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研究生特殊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制度
研究生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国家义务兵役资助等。
具体奖励及资助政策以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详情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11. 毕业、住宿及培训校园
1.研究生
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考试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基本学制内的学生宿舍,但必须按要求预留床位。 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新的住宿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收取); 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黄河路校区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第三学期起迁往西山湖校区。
3.训练基地
硕士研究生在我校黄河路校区和西山湖校区两个校区培养。
12. 其他
1、简章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 本章程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上报名信息不正确、虚假而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自负由候选人本人提出。
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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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兰老师、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