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3〕4号)。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3年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3] 21号)和《长春工业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调整、复试招生工作方案》,本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专门制定。 精美的印刷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素质,择优选拔,保证质量,按需招生,选拔基础好、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发展好的学生潜在的。 ; 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2、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检查组负责对整个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复试招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各研究方向的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根据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 复试组主要负责考生的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 一般由不少于5名具有本研究方向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公正、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 他们被指定为 1 名团队负责人。 各复试组还应指定一名秘书,主要负责与招生工作组沟通、审核考生复试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录音、面试后提交相关材料。 复审组成员名单和秘书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校研究生院应组织招生复试组成员和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按时开展。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和程序进行。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者候选人1名
具体时间将于4月初公布。
(二)调整人选
转学考生动态复试将于4月6日后进行,具体时间根据转学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通过互联网远程复试。 使用的平台是腾讯会议,备份平台是钉钉。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检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 复试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各满分100分。 复试总成绩和单项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算合格。
(一)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具体口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状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职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业成绩、相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经历和成果、个人特长和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其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如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纸)等
同一研究方向复试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应当统一,每位考生的回答应当现场记录。
(3) 附加测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大学毕业生、成人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等)须参加附加考试。 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联系招生学校确定。
六、预审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将在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见附件3)(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手写签名)及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版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公章)。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高校退役军人特选项目候选人须提供《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到省、市二甲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邮寄至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院。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录取。不被录取。
(三)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除复试时直接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外,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还将通过“转函”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治审查。
七、远程复审相关要求
(一)复审提案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 复试组应提前准备专业的综合理论口试题,精心设计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如简答题、论文分析题等)作为复试的依据。尽可能体现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水平和创新能力。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品德、学术研究、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
同等学历的考生需额外参加两门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仍以口试形式进行。 相关复试组应提前准备好附加考试课程的口试题。 试题要求同上。
(二)复试人员培训及演练
每个访谈组成员和秘书必须熟悉并熟练使用访谈系统。 招生学院应对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和秘书进行培训,规范复试评分,保证评分的客观性。 招生学院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复试流程和环节进行演练。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与核实
各复试组应当在面试开始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实。 通过比对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学位证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等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核实,严防复试“代考”。 审核通过的考生相关材料送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审流程
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准备两台电子设备(可视频、可上网),一台用于网络远程复试,一台用于环境监控。 面试开始前,考生需提前网上签到。 各复试组必须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 分数计算及相关表格填写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各占50%。 复试满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 总分计算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0.5+(专业综合理论口试*1.2+综合面试*0.8)*0.5
复试组成员各填写并签署《长春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生面试成绩汇总表》,秘书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生面试成绩汇总表》《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批准表》(由组长签字并加盖官方印章)学院印章),并将拟录取情况及时报告研究生院。
(六)服务保障
各招生学院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网络及相关设备到位、运行正常,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八、招生工作
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最终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拟录取考生信息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学校网站将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附加考试科目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发现学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考试纪律、身体、精神、品德有问题或者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长春工程学院,不予录取。 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校级复试检查督导制度
学校领导、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等单位组成校检查组,深入各研究方向网上复试软件平台,督导复试工作。 学校纪委、监察部将派专人全程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
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与与复试、招生相关的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
各参与复试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生招生的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公平行为,尽职尽责。 、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复试工作。 招生公平、公正。 对违反招生规定、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信息披露制度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和录取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实行复议制度
要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 经调查认定投诉、申诉属实的长春工程学院英语作文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责成相关复试组进行复议。 招生学院将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学校招生检查组负责对调整、复试、招生各环节进行监督,并负责调查核实违纪线索和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