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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一级建造师 > (招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公告

(招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公告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5-05 11: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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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英语作文,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5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10个二级教学机构,5个本科专业宁波市职业技术学院,38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300余人。 学校着力建设一支“双资格、双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行业教学名师、教育部工业导师资源库技术技能大师、黄炎培职业教育“全国优秀教师”、一批高水平师资队伍。诸如“国家技术能手”等。

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大学省。 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优秀教学资源50强”等称号。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 学院”、“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2019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职业院校50强”等。2023年,兰科位列中国综合性高职院校第四名。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 招聘过程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体检、考核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按照编制和规定招聘定额制教师。登记制度,并统一纳入设立和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

(一)招聘计划详情参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见附件1)。

(二)招聘须知:

1、阳明学院相关岗位位于宁波市辖余姚市。 在余姚市工作的阳明学院教职员工,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可额外领取异地办学补贴,包括异地工作补贴、加班补贴、长途通勤补贴、过渡性住房租赁补贴等。 , ETC。

2.学历(学位,包括教育部颁发的留学回国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相关证书的计算期限以及入党时间;年龄、工作经验以公告日期为准。 其中,35岁及以下的计算时间为1988年4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其他年龄要求依次类推。

3、专业资格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就业情况综合确定。 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应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专业。 出国(境)外学习专业相近的学生,以所修课程为准。

4、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历年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五、招聘方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期限: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报名说明:登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考生报名系统,电脑端:,系统移动端:(需通过手机开通)。 注册主要步骤: 1)点击(2.身份注册)注册登录账号。 如果注册成功,请保存账户密码以供后续使用。 2)登录系统后,点击(5.简历管理)在线填写简历,上传证明材料,完成后提交至人力资源处。 3)点击(6.岗位报名),选择《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点击后面的报名按钮,选择要报考的岗位并进行报名。 4)点击(7.注册结果)可随时查看注册结果信息。 5) 点击(9.消息通知)查看短信通知信息。

3、资格初审

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考试。 若不符合招聘条件,我们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本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宁波市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的,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者招聘该职位职位将被取消。

5、资格初审合格并进入考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在学校官网或人事处网站公布),并通知报到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外援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法语口语面试”,其他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 具体考试方式将在资格审查前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面试将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提供试题。

1、资格审查

考试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国家(留学毕业者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海外(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出国留学回国者可出具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部分岗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1寸免冠免冠照片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如果您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也可以提供相应的材料。 证件(证)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证)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 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储备。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情景应对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气质等。

其中,援外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翻译能力、口语发音、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气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 结果

外援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考试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有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听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此产生的试讲或面试入围名额将不予补缺。

其他教学岗位,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专业技能考试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 试讲结束后,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50%+” 试讲成绩达到50%的应聘者,按1:3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不足,按实际人数为准)候选人)。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听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此产生的试讲或面试入围名额将不予补缺。

外援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其他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30%+试讲的30%+面试的40%成绩之和为100分。 通过专业技能考试、试讲、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若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 如果总成绩、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增加考试科目。

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核考生名单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赛人员应网上下载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详细考核,并再次审核报考资格。 逾期未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或重新资格审查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职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宣传就业

1、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和技术学院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因教学工作需要,拟聘用的人事档案不能转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否则不按要求报到(报到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的,将被取消报到资格。

3、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需审核档案信息。 如发现招聘单位档案信息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发现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岗位要求的,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5、已公布的岗位空缺指标已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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