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般原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制定《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依据《高等学校章程》(浙教育考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地址。 学校全称是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以此名义颁发。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河山高教园区六合路525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02
高职提前招生模式及原则
第四条 招生模式。 采取“高中学业考试+学校评估”或“职业技能考试+学校评估”模式,即根据考生高中学业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学校综合评估成绩,提前招生、单独招生入场。
第五条 招生原则。 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03
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命题考试组、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职责分工。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选拔录取的重大问题。 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公示和招生检查,编制发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规定和提前招生指南,开展招生咨询和宣传工作。 命题与考试事务组负责综合质量考核命题与考试事务。 安保团队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安全。 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流程的规范性,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热线:-)。
04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目
第八条 专业、科目、计划的招生。 招生专业31个,招生计划1200人。 其中,计划招收普通高中考生570人,自主考试考生630人。 学制为期三年。 具体专业规划如下:
05
报名方式
第九条 申请对象和条件。
符合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当年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第十条 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8:30至2024年4月9日16:00。
第十二条 网上举报流程。 申请报名的考生应登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按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网上确认。 已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录取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在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录取系统中进行网上确认(录取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报名流程提示)提交信息后的第二天。 确认时间:2024年3月2日8:30至2024年4月10日16:00。
第十四条 网上确认内容和要求。 完善个人信息并保证联系方式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 网上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140元/人。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应于4月10日16:00前通过学校网上报名确认系统和支付宝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申请信息得到确认。 注册审核通过后,注册信息不可修改。
第十七条:填写专业志愿者表。 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可以在普通高中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填写《申请表》; 个人考试招生考生可根据个人考试招生申请类别和我校各招生专业招生类别选择专业填写申请表。
06
考核形式及评分方法
第十八条 综合评分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中考成绩(满分300分)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300分),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高中学业考试成绩或者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考生中考成绩
普通高中招生考生高中统考成绩(满分300分)=各科年级换算成绩之和(信息技术和普通技术考试成绩分开的考生,信息技术考试换算成绩技术和一般技术等级水平基于 50% 计数)。 各科目年级的转换分数如下表所示:
考生高中学业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等级为准。 外省调入浙江省的中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可后才有效。
2.单独考试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自考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第二十条 综合质量评价结果。
综合质量考核结果(满分:300分)。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特长。 详情请参阅《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综合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符合高职提前录取条件并办理注册手续的考生,可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07
入场
第二十一条 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考生。 根据各类别考生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人数与拟录取人数1的比例确定各类别、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1,按照计划人数与拟录取考生人数1:6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 名单中,其余候选人为未录取候选人。 若实际参考数小于或等于原计划数,则按参考数的95%录取(录取数如有小数则四舍五入)2023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录取分数线,不再记录保存系统。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华高分数等级对考入普通高中的考生进行排序。中考、中考数学成绩等级、中考英语成绩等级; 单独考试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和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对录取考生进行排序。
具有较高学分或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和准备录取名单予以公布。 拟录取考生和首次确定录取考生信息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确认平台上查询。 随着录取考生录取确认流程的进展,录取考生可能会转换为录取考生,变更信息将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确认平台上及时更新。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考生录取确认。 每位拟录取考生须按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拟录取院校确认录取。 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择录取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全部拟录取资格。 当考生由准备录取状态转变为计划录取状态时,即可确认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予以确认。 学校根据考生选拔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当计划全部完成,或者计划尚未完成但没有更多考生录取时,专业招生过程结束。
确定的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当年的高考,不影响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实行“不予录取”政策。 学生入学后将接受身体健康复查。 复试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08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七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全体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违反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精心组织先进职业招生报名和考试工作,严格核对考生和身份证,合理设定综合素质考核标准和内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所有考试安全、稳定、有序、公平。
第二十九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全过程应当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和监督,并积极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综合素质考试考场全程视频监控。
第三十条 考生应当坚持“诚信”原则,提供真实信息,认真完成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阶段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 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作废。 责令收回或者没收;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件、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充入学、容留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考生所在高中应认真核实出具的推荐信和证明材料。 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09
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实施过程。
1、2024年3月1日8:30至2024年4月9日16:00,考生可以网上报名。
2、2024年3月2日8:30至2024年4月10日16:00,考生可在线确认。
3、2024年3月2日8:30至2024年4月10日16:00,考生须网上缴费。
4、2024年4月16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24:00,考生可在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2024年4月19日至4月20日,学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具体情况如下:
6、2024年4月26日8时30分,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高中学业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评估成绩。 如果您对各项成绩有疑问2023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录取分数线,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申请查询。 申请查询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6:00。
7、2024年5月9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服务平台(网站另行通知)查询拟录取结果、录取准备情况、或不承认。 被录取的候选人必须确认他们的选择。
八、2024年5月11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局网站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后备选拔后转入录取的考生将予以确认。
九、2024年5月13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局网站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后备选拔后转入录取的考生将予以确认。
10、2024年5月14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局网站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后备选拔后转入录取的考生将予以确认。
11、2024年5月15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若计划内仍有空缺,将继续补缺入学考生。 填写完毕后,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
12、2024年5月17日至30日,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13、2024年5月下旬,将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等方式。
1.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