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重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大学2022”,我校将于2022年启动杏林计划(高校专科)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偏远、贫困、民族地区县级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良的农村学生。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地在实施地区农村地区,且本人连续持有当地户籍3年以上;
3、本人已连续三年在户籍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仅招收理工科和高考综合改革领域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地区,“3+3”模式考生选科必须至少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中的一门; “3+1+2”模式考生的首选科目必须是物理,再次选择的科目必须是化学或生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对报考考生的户籍和学籍资格进行审核。
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申请专项计划的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2022年我校本科生招生总数的2%。
招生专业有中医、针灸推拿、中药学、中药药学、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公共管理、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学与健康)等。具体认可专业以我校后续颁发的资格认证通知为准。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按照系统中要求填写表格,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 支持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报名系统将生成申请表。 申请表须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签字。 原在校生或变更中学的考生,须在成绩页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候选人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口簿(首页、家庭主页、家长页、个人页)须能证明候选人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实施地区农村地区,连续3年有本地户籍10年以上;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防范措施: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若报名系统需要上传电子版证明文件,请尽量采用扫描方式; 如果您使用照片方式,请确保上传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若为中医、乡村医疗等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获得专家推荐和所在高中推荐。 如果没有推荐,可以跳过。 如果您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报名系统中所有高中成绩及排名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并经所在高中审核确认。 如果某个项目没有得分或排名,请填写“无”或“0”。
5、个人陈述必须由候选人本人填写。 如发现抄袭或他人代写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线,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6、候选人的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4. 遴选程序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考生资格并给予相应优惠。 相关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 对本公告无异议的人员资格有效。
五、入学方式
1.考生必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的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填写报名表。 报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填写我校认可的专业。 专业不能重复填写。 不建议填写专业,不符合专业偏好调整。
2.非高考综改地区考生
经我校杏林计划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录取线且低于我校模拟录取线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录取线)的,可被我校录取。本科录取分数)到认可的杏林计划专业; 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录取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将享受杏林计划专业录取加分15分。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对于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可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在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达到一定分数的,我校将录取其进入我校认可的杏林计划招生。主要的:
0-10分:海南省、重庆市;
10-20分: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20-30分: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
高考成绩超过上述分数线的,高考成绩可享受杏林计划专业录取加分15分。
笔记:
1、以上成绩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并按不实行750分制的省份计算。
2、模拟录取线由学生来源地省招生办根据学生来源地各高校最终录取比例计算生成。
3.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普通高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组织架构及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的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
3、申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 推荐高中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地高中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 考生须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如有虚假内容,取消本年度杏林计划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的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1年至3年。
4、杏林计划资格认证候选人名单和录取名单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杏林计划相关招聘工作,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