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段验收
(一)阶段验收是指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进度付款条件。
(2)阶段验收由公司项目建设部门和监理单位(如有)联合审核,报验收办公室批准,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3)阶段验收并不代表任何质量方面的最终认可。
2. 初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验收申请报告,为顺利通过工程正式验收,项目建设部门和监理单位(如有)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查建设单位编写的《工程竣工验收通用说明》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项目初步验收程序如下:
A。 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验收申请报告,竣工后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清理场地。
经公司批准网校头条,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要求完成但不影响调试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未完成工程内容明细表》。
b. 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备、水、热、电、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次空载试运行和联动负载试运行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完整的运行记录。
对不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书》,报建设单位整改。
C。 检查主要工程部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对隐蔽工程部位进行抽查。
d. 检查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文件是否符合合同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e. 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档案及监理工作总结(如有)。
(三)竣工档案初次验收、检查后,项目建设部门填写《工程初次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结算)意见》,并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档案(包括电子光盘)向受理办公室提交正式受理申请。
3. 正式受理
(一)验收办公室收到正式验收申请后,根据项目特点和初步验收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和正式验收时间,并通知参加正式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工程正式验收前3天验收。 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项目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A。 建设单位代表介绍项目的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并出具竣工文件(完整的图纸及各种原始文件和记录)。
b. 监理工程师介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情况,总结监理工作,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C。 项目建设部门应当制作项目管理总结,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三)工程验收组成员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竣工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四)项目验收组成员提出项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工程验收组对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备忘录》。
(6)审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终(结算)意见。
(七)会议暂时休会,由项目验收组讨论项目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八)复会时,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意见。
(九)有关部门会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证明》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 验收组提出工程结算(结算)的最终意见。
(十一)项目建设部门负责汇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竣工档案和监理档案,按规定份数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十二)验收办公室组织项目建设部门、项目用(需)部门和建设单位确定工程交接时间,申领《工程交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