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架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本单位复试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按专业设立复试组。 复试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模块和考核标准。 每个复试组应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三)学院成立检查组,对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有效监督,并在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督导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纪律落实情况。 -考试。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职称
研究方向
计划数(不含已录取推荐生数)
英国文学
翻译学
英国文学
日本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学
日本文学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语课程与教师发展
12
学科教学(英语)
研究方向不区分
58
英文翻译
研究方向不区分
17 号
英语口译
研究方向不区分
日语翻译
研究方向不区分
13
复审比例:实行差别复审。 招生计划数(不含保送生和士兵计划数)与复试参加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3. 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计划为3月30日(星期四)至3月31日(星期五)。 具体团体复试时间可参见《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表》(附件1)。
(二)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现场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面试、思想政治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环节。 具体复审流程见附件1。
(三)复试内容
1、现场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基础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为面试形式。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个人的实际表现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内容应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考官对考生进行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考核意见,给予考生公正的评价。 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查结果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满分为200分,采取面试形式。 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
考生须于3月30日前完成网上心理测试,并使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站:(账号: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后6位)。 具体操作请参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录2)。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在考生报到后通过抽签确定,并于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2、应聘者专业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当天,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等候考试。
3、候考考生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摄像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进入候车室。 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摄像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规划好自己的行程,做好复试期间的出行安排、食宿安排。 -提前考试。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第一时间与本院联系。
4、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按以下顺序对材料进行编号和排序: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附3)、《资格审查表》(附4)、《个人简介》(附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
2、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附有“二维码验证码”); 往届学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外国学历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3、网上报名后未通过中国学信网学历审核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证明。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对弄虚作假的,不予复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重新审查。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甚至学位。 责任由候选人承担。
5、调整工作
(一)调整的基本要求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转学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国家A级复试成绩,并达到拟转学专业国家A级复试成绩(或自评)。
3、转专业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转学。
(二)调整工作要求
1.所有转学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接受。 调整与复审选拔比例一般不小于1:1.5。
2、学院每次开启调整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对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初试科目申请同一专业的插班考生,学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不应简单地以考生提交转学申请的顺序等非学术标准作为依据。
3、候选人可以调整志愿者锁定时间为36小时。 达到锁定时间后,如学院未明确处理意见,则解除锁定,考生可以继续填写其他申请。
六、招生工作
(一)录取原则
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商务一、商务二总成绩、外语成绩录取初试成绩,以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第一志愿和转学考生将分别进行复试和排名,考试合格的优先录取。
初试满分500分,复试满分200分。 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分=(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40%)。 (分数记录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复试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不合格(复试分数低于12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未通过。
3、转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确认等待录取。
4、本科应届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即可毕业。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
5.拟录用定向就业人员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
6.提供虚假信息。
七、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安排、招生计划、复试、转学、录取等信息将按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上发布上级部门的。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
(二)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及投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咨询: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招聘咨询QQ群:
电话: -电子邮件: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 电子邮件: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 电子邮件:
8. 其他
录取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注册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不及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并通知原单位;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2023 年 3 月 26 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doc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doc
附件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个人简介.doc
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7:外国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流程.doc。
附件8:浙江师范大学手绘图.jpg
附件9:到校交通.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