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招生(含对口招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实施阳光教育的精神,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安排2023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认真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2023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医学院普通专科学校的招生。
第二条 濮阳医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濮阳医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我校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控电话:-。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医学院(国标代码:14597 招生代码:6243)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学制性质:公办三年制
第七条 咨询热线:-,
第八条 学校网站:
第九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彦街与商阳路交叉口东160米
第十条 学校简介:濮阳医学院位于享有“中国龙都”、“中国帝都”美誉的河南省濮阳市。 学校始建于1951年,2017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教育部注册。 一所全日制公立医学院。 学校占地685亩,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 主要包括教学区、实验实训区、学生宿舍餐饮区、综合办公区和运动区。 建有人类生命科学馆、中药标本馆、校史馆、风雨游乐场等标志性场馆。 固定资产总值8.1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7000万元以上,图书馆共藏书纸质、电子图书83万余册。 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系统,包括中心机房、校园网、远程教育网站、多媒体教学评价系统、自动化图书管理系统、电子阅览室、标准化考试室等。学校有专任教师663人,专任教师388人。具有中、高级职称,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
建有基础医学、临床、护理、药学、中医、康复、医技、预防、牙科等培训中心; 开设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 、中医、中医保健等专业。 学校拥有附属医院2所,教学实习医院60所,基本满足学生就近实习的需求。
近年来,学校文化建设、教学科研成绩显着,师生多次在河南省和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最美建筑”等荣誉称号。 学校秉承“崇德、弘医、精学、诚行”的校训,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为医药卫生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康产业。
第三章 职业培训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患有传染病、精神疾病、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 学习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II(俗称色盲)申请入读我校医学、药学、化学、药学专业的,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任意一只眼矫正为4.8镜片且度数大于800度,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为4.8镜片且度数大于400度,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只耳朵听力5米,另一只耳朵完全失聪,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的全面监督。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情况、就业情况、考生问询数量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征求各部门、职能部门意见,经研究批准后确定专业和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调整工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接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入场规则
第十六条 入场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申请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优点。
2、招生按照“专业、清晰”的原则进行。
3、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考生所申请专业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整的,转入空缺专业; 不服从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第十七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 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普通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费标准按照育发费改[2020]456号文件执行。普通专科学费标准为:医药卫生类4800元/生/学年,理工科4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制定:6人间900元/生/年,7-8人间500元/生/年。 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及资助办法
第十九条 资助措施: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补、补、减”五位一体的助学资助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比例,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户籍地助学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金额为每个学生。 每年可贷款12000元; 学校还专门为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校级奖学金。 五合一联合助学资助体系覆盖在校学生约25%。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因特殊原因无法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延期报到。 未经学校同意,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他们将不得不放弃入学。 合格考生信息将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结束,成绩合格者,颁发濮阳医学院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