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建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首批9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1950年,“国立贵阳医学院”更名为“贵阳医学院”,划归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4月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是苏州大学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高校。
贵州医科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前身是2001年成立的大学体育系,2012年经省编委会批准,在原大学体育系基础上成立体育与健康学院。学院拥有体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现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运动训练4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学院现有硕士研究生近80人,本科生1100余人。现有教职工7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硕士生导师17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50人;国家级裁判员4人,国家一级裁判员25人。
1. 学校信息
学校类型:公立
学校代码: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
2. 招生专业
1.运动训练
培训级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年学业
学费标准:4100元/年
毕业与学位: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由教育部颁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加盖公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总人数为120人2023年贵阳医学院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共10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4. 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具体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我校招生计划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数据信息为准,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其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如考生拥有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须填写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篮球考生可凭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并按照篮球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注册考生等级证书批准日期为:暑期项目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4)报名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5. 注册
(一)报名地址:统一在“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内的“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注册报名。
(二)报名: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时至3月10日12时。通过《体育单项招募系统》完成报名并核实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报名过程中,考生如发现其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颁发单位进行更正,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用。拒绝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考试资格。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时至3月10日12时。
6. 审查
(1)文化检查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2.考试时间
3.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大纲(2023年版)》准备文化考试。
4.考试地点:具体以考生所在地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5.文化考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4年3月23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6、考生将于3月30日、31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参加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时间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考生可通过“中国体育文教网”、“体育教育联盟APP”或团考学院官网查看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采取全国统考、区域统考形式,满分为100分。体育总局教育科学司委托有关高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项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2024年版)》计分。
3.考生按照所报名的项目参加专项考试,不得跨项目参加考试。
4.专项运动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测,考生应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绝签署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违反兴奋剂规定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考生应独立参加考试,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6. 考生如对体育专项考试的相关技术问题确实存在异议,可在考试成绩确认前,按照考试中心公布的申诉处理程序当场提出申诉,由考试中心仲裁组处理。仲裁组应于本考试中心考试结束前将处理意见反馈给考生。仲裁组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决定,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申诉。
7.如考生在专项体育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考试机构将对违规考生的成绩作出处理,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教司将考生在专项体育考试中的违规行为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3)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4年5月18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专项成绩。
2.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虑的考生,可在2024年5月18日12时至5月19日12时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对是否存在加分错误、报名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会对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重新评分,也不会对文化考试试卷进行重新评定。
7. 入场
(1)文化类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类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
(2)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2023年贵阳医学院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体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文化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出考生的综合录取分数线。具体公式:综合分数=(文化分数/6)×30%+体育专项成绩×70%。计算综合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采用四舍五入计数法。
(4)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志愿排序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体育水平最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体育水平相同,按体育专项成绩顺序录取。综合成绩、体育水平、体育专项成绩相同者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以语文、政治、数学成绩为准。
(5)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8.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