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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5-27 21:44:46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346。

第六条 教育层次与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博士学位授予院校、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高校。

第七条 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现拥有仓前校本部(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玉皇山路77号),占地面积3000余亩。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三合一”综合评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合一”综合评估招生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应当全程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教育)专业70名、学前教育(师范教育)专业60名、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专业30名、护理专业160名,采取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6:00。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即可报名):

1.具备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3.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B(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在P(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候选人;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专业招收普通考生。

6.考生学术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主要的

学业分班考试要求

选修科目

小学教育(师资培训)

不少于6人,其余为合格以上

无限

学前教育(师资培训)

不少于3个A,不少于5个A+B,其余为合格以上

无限

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不少于3名A,其余均为合格以上

无限

护理

不少于2名A,其余均为合格以上

无限

7.考生报名“三位一体”时所取得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作为报名资格条件。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单独申请,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得同时申请我校“优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项目”。

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履行相关报名手续。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并按照学业考试折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A级计10分,B级计5分,C级计2分,D级不计分)。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按计划专业数10倍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名单(分数相同者合并确定);护理专业按计划专业数6倍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名单(分数相同者合并确定)。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报考人数未超过计划数10倍的,护理专业报考人数未超过计划数6倍的,直接进入面试。

考生自2023年3月28日起可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户查询审核情况。

第十七条 网上确认及付款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在线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

网上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6: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1:00至4月16日。

第五章 综合素质测试及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综合质量检测

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质量检测方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前教育(师范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专业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护理专业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专业综合考点为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2)试验方法

面试将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潜力,具体内容如下(教师才艺展示环节,除钢琴外,应聘者需自备用品):

主要的

访谈内容

小学教育(师资培训)

身姿仪表;思维品质;语言表达;文笔展示;教师才艺展示。

学前教育(师资培训)

身姿仪态;思维品质;语言表达;命题绘画或手工;教师才艺展示。

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身姿仪表;思维品质;语言表达;文笔展示;教师才艺展示。

护理

姿势与外表;口头表达;情境测试。

2.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校将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其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设置及格线(分数相同者合并计算),护理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设置及格线(分数相同者合并计算)。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入学规则

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所填专业(类别)志愿必须符合该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专业的考生,将提前获得普通类录取。考生必须填写我校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三结合”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首次网报所填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进入后续志愿备案程序。

2.通过“三结合”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修满相关选修课学分或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前教育(师范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护理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合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合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折合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级计10分,B级计5分,C级计2分,D级不计分。

3、我校承认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高中相应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较高成绩作为“技术”科目学业考试成绩,自选综合成绩不予考虑。

4.专业归档方式:对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专业归档,设定各专业的学校归档基准。

5.录取时,当各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总数的110%时,录取人数将控制在各专业报名人数的85%以内。

6.关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

第二十条 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向学校申请休假。逾期不申请休假或申请休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考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为获取报名资格或者享受优惠政策,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骗取证件、学历证明、荣誉证书等;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用他人名义入学、代考、获取优惠待遇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六章 收费、奖励、补贴及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收费标准。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免交报名费。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费组成。开学时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的预缴标准预交学费,学年结束后结算。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艰苦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金等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站: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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